文/傑文津
近日,一系列官員違法事件被媒體曝光。它們照例挑動了社會大眾的敏感神經,攪得輿論沸沸颺颺,並最終讓肇事官員付出了代價。然而這其中有三起時間相近的事件卻特別值得關注:武漢市經適房選號弊案、重慶文科狀元民族成分信息造假案和上海在建高樓倒塌案。
這三起案件特別之處在於,它們不僅僅簡單涉及官員違法,更重要的,這些違法行徑背後透露出的“官德”缺失已經到了令人髮指的程度。
試想一下:經適房選號舞弊用的是毫無避忌的連號方式;官爹官媽操作高考造假加分不再是因孩子成績太差的無奈之舉;建設單位可以連最基本的安全規章都可以拋諸腦後。身涉其中的官員是何等顢頇。
中國古時講“民以吏為師”,這要求身居要津者應以超常人的德性來教化一方風氣。現代法治語境則要求官員恪守職業道德,嚴守官德,保持政治操守。這其實是一個硬幣的兩面,都指向手握權柄者內心世界的潔凈與善意。早在去年12月,習近平在全國組織部長會議上提出“為官四德”。為什麼?因為對於官員而言,知恥而後能治。手握公權力的官員如果喪德失恥,不僅僅是造成一時一地的不公,這種風氣還會像瘟疫一樣蔓延,甚至動搖法治制度體系。這一切都使我們警醒:一些官員的失德很可能已經構成了我國法治社會建設的“短板”。
治理官德缺失不能僅靠單純的思想改造。不妨看看英國的他山之石,也許能為我們解決問題提供鑒鏡。
今年5月,英國下議院爆出“報銷門”醜聞,多名議員因此斷送政治生命,從政將滿三十年的老議長黯然去職。英國主流媒體總結這起議員集體失德慘劇的教訓時提出兩點意見:第一,必須加強對權力的外部制度監督,建立更加完善透明的制度監督規範;第二,必須強化媒體作為社會“守望者”的功能,強化媒體作為社會監督平臺的職能。
筆者認為,這兩點可謂切中肯綮。如果我們有更加透明的程序規範,是不是經適房選號程序就不會那麼容易任人上下其手?如果我們有更加嚴格的政府信息與官員財産披露制度,是不是就能通過遏制官商勾結來避免一棟大樓與涉案官員的倒掉?如果我們有更加嚴密的監督問責制度,是不是就可以震懾那些“愛子心切”的官爹官媽,避免如今“狀元”改民族身份的鬧劇?
如果説強化制度堤壩還不足以令某些官員慎行修德,廣泛的公眾監督則必然逼使其如履薄冰。只有讓公民監督像陽光一樣照入每一寸被權力膨脹遮蔽的陰影,才能讓各種權力醜態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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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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