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路邊擺攤遭制止無照攤販咬傷城管隊員
今天上午,(北京)海淀法院對11起妨害公務案件中的12名被告人進行了集中宣判。丁海梅、王利東等12名被告人分別被海淀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至2年不等的刑期。公開宣判時,50余名公安系統的領導、幹警于現場進行了旁聽。記者從市公安局了解到,去年本市有716人因妨害民警執法而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今年上半年則達到365人。
記者上午從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2008年全年,本市因阻礙或妨害民警依法執行公務而受到處罰的不法人員共計716人,其中被處以刑事拘留的379人,治安拘留的273人,批評教育的64人。今年上半年,因上述原因受到處罰的達365人,其中被處以刑拘的173人,治安拘留的153人,批評教育的39人。與去年同期相比略有增長,但基本持平。
據市公安局介紹,從整體情況看,這些妨害執行公務的人員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法制觀念淡薄、遇見問題不理智、易衝動的特點。他們抗法的原因主要是為逃避法律處罰、不服治安管理或者拒絕治安檢查。
案例鏈結
1
今年2月27日,24歲的被告人丁海梅,在本市地鐵8號線奧體中心站B2齣口處招攬遊客照相。因其擾亂公共秩序,民警出示證件後準備將她帶回警務工作站進行處理。但丁海梅拒不配合民警工作,不但辱罵民警,還將民警李某的手臂咬傷、抓傷。
2
今年3月6日,被告人王利東駕駛一輛紅色富康車經過海淀區上莊鎮上莊路漫水橋路口處時,因闖紅燈,被溫泉交通中隊執法民警張某攔截。民警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但王利東反而駕車逃跑,將民警張某拖帶在其車輛前機器蓋上,造成張某左膝軟組織挫傷。王利東駕車行駛數百米後車輛撞樹停下。後其又從車輛副駕駛側車門棄車逃跑,被民警和群眾追上並抓獲。
3
今年3月15日14時30分許,河南農民楊志紅在北京大學醫學部西門外公交車站路邊,擺攤無照經營。海淀區城管監察大隊花園路分隊對其進行制止時,楊志紅拒不配合城管隊員工作,暴力抗拒執法,將城管隊員崔某咬傷。
4
去年6月26日,海淀法院執行庭法官張某攜一名書記員及兩名法警對被執行單位北京市華貝爾興業機電有限公司依法執行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時,遭到該公司負責人杜謙拒絕。後杜謙煽動該公司員工李俊策以及杜若、鄭國民、朱慶江等人,對法院工作人員進行阻礙、圍攻、毆打,執行法官及法警均被毆打致傷,經鑒定均屬輕微傷(偏重)。後杜謙等人均已獲刑。上午,李俊策在海淀法院領刑。(記者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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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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