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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男子在租住地下室被勒死 父母索賠物業69萬

 

CCTV.com  2009年07月01日 05:4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獨子被殺父母告物業“不務業”

  認為對方未盡安保義務索賠69萬餘元

  本報訊 (記者王麗娜)“你們亂説,犯罪嫌疑人進入地下室沒有登記,殺完人還背走了我兒子的東西你們都沒發現!”昨天,因孩子小袁被殺,他的父母當庭指責物業未盡安保義務。

  來京半個月,21歲的小袁在租住的地下室被勒死。小袁父母將北京東方容和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起訴,索賠69萬餘元。昨天上午,東城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昨天,小袁的父母從四川趕來開庭。小袁的母親一張口説話,就開始哭,“老家的房子還斜著呢,都顧不上管,我兒子死得慘啊,賠多少錢都換不來他的命。”

  小袁的母親回憶,去年10月,小袁來京打工。當月下旬,還接到小袁的電話。11月,她接到警方通知,才知道兒子被害死的噩耗。

  小袁父母從警方獲知,10月29日下午,在租住的地下室,小袁與彭某因瑣事發生爭執,彭某用吹風機電源線將小袁勒死。“兒子死後半個月,值班員才發現我兒子的房間有異常,屍體都腐爛了”,小袁的母親説。

  彭某一審被判處死刑。因其無法賠償任何損失,袁先生夫婦起訴要求物業公司賠償相關損失69萬餘元。小袁父母認為,物業疏于管理,沒有履行安保義務,導致小袁被害。

  庭審中,物業辯稱,小袁是被彭某害死的,他的死與物業沒有關係。物業的代理人稱,“只有陌生人進入才盤查和登記,從監控錄像看,是小袁將彭某帶入地下室的,工作人員認為他們是好朋友”。

  此案未當庭宣判。

  記者回訪

  入地下室未受阻攔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位於東城南門倉衚同某號樓的事發地。記者從一處小區入口進入,值守的保安並沒有詢問。記者走進地下室,看到樓梯拐彎處挂有告示“如非本地下室人員禁止入內,如有來客請登記,違反者後果自負”。

  記者走進去,在地下室走廊轉了十來米後才被值班室的人請出。工作人員説,地下室管理很嚴,來客須登記。提及小袁之死,這名工作人員説“他入住後,就住過三四次,要是發現他帶著別人,早不讓他住了”。工作人員説,地下室還有探頭,“我們從監控錄像找到了犯罪嫌疑人”,隨後他表示不願就此事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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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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