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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總裁敲詐勒索1.08億港元未遂獲刑

 

CCTV.com  2009年06月30日 04:5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本報訊 (記者劉旦 通訊員林勁標、鄒輝球)茂名中院昨天對一起索要1.08億港元獎勵報酬的敲詐勒索案進行終審宣判,維持一審法院以敲詐勒索罪(未遂)判處香港貴聯集團有限公司原執行董事兼總裁沈光朗有期徒刑二年的判決。

  經法院審理查明,沈光朗係香港貴聯集團有限公司原執行董事兼總裁,捕前為中國企業融資有限公司總經理。2005年4月12日,沈光朗與貴聯集團董事長蔡某簽訂《聘用合同》和《協議書》,由沈光朗出任該公司執行董事兼總裁。

  根據約定,沈光朗同意在三年的任期內帶領其管理團隊負責公司的上市工作,並約定在項目公司按照貴聯公司同意之私募計劃或上市計劃成功後,貴聯公司按集資額的5%和2%的現金分別給予沈光朗及其管理團隊一次性獎勵。

  沈光朗到任後,聘請了由馬楠等人組成的上市工作團隊。2006年7月,貴聯公司向香港聯交所遞交了上市申請表;2007年1月22日,香港聯交所以貴聯公司超期回答聯交所提出的問題為由終止其上市申請。董事長蔡某與沈光朗産生矛盾,沈光朗自同年3月12日起不再到貴聯集團上班,其團隊成員除個別外也陸續離開貴聯公司。

  同年4月份開始,在沒有沈光朗及其團隊參與的情況下,蔡某與香港澳科控股有限公司經過談判,達成股權買賣協議,由該公司以15.555億港元收購貴聯集團有限公司股權。

  同年6月13日,香港澳科控股收購貴聯的消息在網上發佈公示後,沈光朗向蔡某父子發出短信要求依約支付獎勵報酬,並三次召集其團隊成員在深圳市北海漁村等處密謀、策劃,以澳科收購貴聯有其功勞為由向蔡某索要1.08億港元的鉅額報酬,並指使其團隊成員通過發短信、郵件等形式進行威脅、恐嚇。

  遭到拒絕後,沈光朗一方面通過向香港聯交所、香港澳科控股有限公司等部門發律師函,企圖阻止澳科控股有限公司與貴聯公司的正常交易。另一方面,沈光朗向中國某銀行天津津南分行等多個部門發出匿名檢舉信,對貴聯公司及其董事長蔡某進行惡意誹謗。同時又向蔡某發出威脅的匿名郵件,並指使貴聯公司原副總裁向蔡某及其兒子的手機發送多條帶有人身安全威脅性質的恐嚇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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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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