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一名涉嫌詐騙的單身女子被南京警方抓獲,可女子的家人卻不願意接受該女子的12歲女兒。原來,這家人已和女兒斷絕了關係,而且這個孩子是個私生子。民警帶著女子和孩子下蘇州、上鹽城,最終把孩子交到了生父手上。
今年5月,南京鐵心橋一傢具店老闆向警方報案,稱有一個蘇州女人以高回報集資為名,騙了他20多萬元。雨花臺警方立即介入調查。經查,涉案女子姓朱,今年45歲,蘇州人,此前暫住在鐵心橋地區,但案發後朱某就不知去向。6月上旬,朱某出現在鹽城時,民警將其抓獲。
朱被捕時突然跪下,求民警為她辦一件事。原來,朱某有一個12歲的女兒,叫朵朵(化名),現在鹽城上學。朵朵一直由單身的朱某一人撫養,現在朱被抓了,她希望能把朵朵交給其家人照顧。同時,她還希望民警不要把她犯罪的事情告訴朵朵。
民警身穿便服和朱某一起去學校接朵朵放學。朱某沒有戴手銬,孩子一點也不知道她被捕的事情。車到南京後,警方決定暫緩對朱某的審查,先帶著朵朵前往老家蘇州,為其尋找監護人。費盡週折,民警終於找到了朱某的家人,可他們卻拒絕接收孩子。朱家人向民警表示,朱某早年離家,他們早就對她失望之極。且朱某的女兒是私生女,和朱家沒有關係,他們在經濟上也無力撫養。
朱某經過一番思量後提出,她在鹽城有個“朋友”,可以把孩子託付給他。民警又帶著這對母女趕回鹽城。朱某的“朋友”是一名中年男子。民警發現,小朵朵的眼睛、鼻子都像極了這名男子。當著朵朵的面,朱某對男子説,“我要在南京呆一段時間,沒時間照顧她,你幫幫我吧。”
男子錶示接受,而朵朵也似乎明白了什麼,她流著淚默默地接受了與母親分別的事實。當天夜裏,民警押著朱某趕回南京。在車上,朱某哭著説,這個“朋友”其實就是朵朵的生父,但他們之間的事情卻不願多提一字。(李志剛 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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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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