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25日電(記者 楊維漢)“6 26”國際禁毒日到來之際,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召開了新聞發佈會,最高人民法院通報的數字顯示,今年1月至5月,全國法院共審結毒品犯罪案件14282件,同比增長12.07%,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至死刑的6379人,同比增長11.93%,重刑率為33.3%,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7.33個百分點。
“依法嚴懲嚴重毒品犯罪,是人民法院審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一貫立場和做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説,近年來,各級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積極參加禁毒人民戰爭,高度重視毒品案件審判工作,始終堅持“嚴打”方針,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注重充分發揮刑罰懲治和預防犯罪的作用。
在審理毒品犯罪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貫嚴格貫徹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2008年,全國法院共審結毒品犯罪案件43726件,同比增長31.4%;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50307人,其中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至死刑的16053人,同比增長23.7%,重刑率為31.9%,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6.13個百分點。
“對於毒梟、職業毒犯、再犯、累犯、慣犯、主犯等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危害嚴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將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販賣,誘使多人吸毒,武裝掩護、暴力抗拒檢查、拘留或者逮捕,或者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等情節的毒品犯罪分子,應判處重刑乃至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最高人民法院對報請核準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只要達到了應該判處死刑的標準,堅決依法核準。”張軍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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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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