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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公佈5起毒品犯罪典型案 6毒犯上午伏法

 

CCTV.com  2009年06月25日 20:4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綜合  
專題:626國際禁毒日

  據中國法院網報道,“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5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件。在其中4起死刑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了對走私、販賣、製造毒品罪犯汪錫林、蘆崗、周真軍,運輸、製造毒品罪犯王力,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罪犯李二灑,販賣毒品罪犯嚴朝敏等6名罪犯的死刑裁判。據悉,6名罪犯已於今日上午被執行死刑。

  這4起毒品犯罪死刑案件中,罪犯汪錫林、蘆崗、周真軍夥同他人製造甲基苯丙胺300公斤、“搖頭丸”20公斤,並將62公斤甲基苯丙胺走私入境,還參與販賣數量巨大的甲基苯丙胺和“K粉”,案發後共查獲甲基苯丙胺近46公斤、“K粉”近10公斤;罪犯王力製造、運輸氯胺酮近38公斤,案發後毒品均被查獲;罪犯李二灑夥同其兄李榮指使外甥馬世西走私、販賣、運輸高純度海洛因近18公斤,案發後毒品均被查獲;罪犯嚴朝敏曾因犯運輸毒品罪、走私毒品罪兩次被判刑,係毒品再犯和累犯,本次又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指出,這6名罪犯,或者毒品犯罪數量特別巨大,或者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均屬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了對他們的死刑裁判。

  在第5起案件中,一審法院對犯販賣毒品罪的被告人李紹波、楊朝清均判處死刑,二審期間二人積極爭取立功,李紹波檢舉他人一起搶劫殺人犯罪,經查屬實,構成重大立功,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楊朝清妻子協助抓獲共同作案人吳再華,雖不能認定為楊朝清立功,但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可對其酌予從輕處罰,故二審法院對李紹波、楊朝清均改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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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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