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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吸販毒現象越來越多,為什麼不能施行更加嚴厲的刑罰加大處罰力度?

 

CCTV.com  2009年06月25日 16:5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央視網  
專題:626國際禁毒日

  劉志民:“明星吸毒”是近年來出現的一個新的社會現象。我們沒有對明星吸毒問題作過專門的調查,不了解究竟有多少“明星”或者明星中有多少人涉及到吸毒販毒中。但我相信我國的文藝體育界的大多數從業人員基本素質是比較好和守法、自律的,吸毒的只是少數人的行為。社會上之所以關注“明星吸毒”,甚至一度引起熱議,主要是由於明星的知名度和社會期望度比較高;而他們中的少數人不顧及自己的社會影響和社會責任,為尋求一時快樂、刺激而放縱自己吸食毒品,觸犯國家法律,確實令人感到氣憤。但細想一下,明星也是普通人,也會犯錯誤,對此,社會也應對他們採取教育挽救的態度,幫助他們認識和改正錯誤,戒除吸毒惡習,早日重返社會。任何人只要是戒除了毒品,改正了錯誤,社會都應給予鼓勵和支持。

  邱澤奇:首先需要理解的是,明星首先是普通人,其次才是特殊人。

  作為普通人,社會對明星吸毒沒有必要大驚小怪;他們與其他人一樣,也有來自各方的壓力,也會因此出現越軌行為,對其行為的評價沒有必要制定特殊標準。

  作為特殊人,明星獲得了來自社會的廣泛關注,屬於公眾人物。公眾人物不同於普通人群之處,在於其獲得了公眾對社會道德的寄託,也因此將普通人的情感甚至尊敬給予了明星,因此,明星們自己應該恪守公眾人物的行為準則,不辜負社會的期待。也正是在這樣的意義上,明星作為普通人,也是一類特殊的普通人。社會可以追捧明星,同樣也可以痛打明星。選擇權不在社會,而在於明星自己。

責編:張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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