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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破獲公安部督辦特大販毒案

 

CCTV.com  2009年06月25日 11:0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法制日報   

  在廣州、四川等地“批發”毒品運回溫州,再聯絡下家進行分售或“零售”,並僱員送貨———近日,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破獲了一個公安部督辦的特大販毒案。目前,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檢察院批捕了販毒團夥共11名人員,查獲毒品海洛因、冰毒計3617.14克。

  今年1月8日,溫州警方獲取一條重要線索:溫州市區黃龍、葡萄棚一帶有人在販賣毒品,而且數量很大。

  經初步偵查,販毒團夥以四川籍人員為主,以老鄉為紐帶,人數眾多,組織嚴密,分工細緻,從外地購進毒品後再在溫州分銷,活動十分猖獗。

  2月5日,公安部將此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2月11日,溫州市公安局成立“18”專案組。

  經過3個多月的偵查,專案組基本查清這一跨區域販毒團夥的網絡,掌握了團夥主要人員的住處和活動規律。

  唐甲(化名,以下姓名均為化名)———販毒團夥的靈魂人物,曾因敲詐勒索被判刑,主要負責從廣東、四川等地組織毒品到溫州。

  據了解,10年前,唐甲刑滿釋放後到廣東務工,結識了當地一夥不良青年,混跡賭場進行賭博,後慢慢開始幹起販賣毒品的勾當。

  當嘗到販賣毒品帶來的暴利甜頭後,唐甲把自己的弟弟唐乙也拉到團夥中,並指派弟弟到溫州來“開展工作”。

  到溫州之後,唐乙以老鄉為紐帶,在溫州“以毒會友”,先是與溫州方面黃某等“二級批發商”挂上鉤。

  市場開拓後,唐甲也把大本營移師到溫州,從廣東定期組織貨源到溫州,由張某、朱某等多名“一級經銷商”組織販賣,再一級一級地向地下毒品消費市場進行零售。

  在鉅額利潤的誘惑下,溫州的各級“分銷商”紛紛使出渾身解數,想方設法擴大毒品銷售網絡,四處聯絡販毒和吸毒人員。

  今年4月初,唐甲、唐乙結識了“臭味相投”的海南人唐丙,便商議一起合資做販毒生意。商議決定,唐丙出10萬元錢,其他資金則由唐氏兄弟準備,所得利益3人平分。

  由於唐甲有“貨源”,一般只是遙控指揮,從外地運輸毒品到溫州的任務由其手下的馬仔唐丁負責;唐乙、唐丙則負責在溫州接貨並分銷給楊甲等人;唐丙除協助唐乙出貨外,還負責倉庫毒品登記和出貨記賬;另外,唐氏兄弟還雇用明某給“下家”運送毒品,“接貨”後,楊甲等人再將毒品銷售給溫州的零售販子。

  在掌握了這一團夥主要成員的身份、落腳點、活動規律以及毒品存放倉庫等大量可靠信息後,2009年4月26日,警方將剛剛從唐丁手中拿到1公斤左右海洛因的唐丙當場抓獲,隨後,警方又在唐丁的住處及位於溫州某住宅區的藏毒倉庫內查獲冰毒、海洛因計1484.04克。

  與此同時,警方全面出擊,先後在貴州貴陽、溫州市區黃龍等地抓獲正在交接毒品的唐甲、唐乙、唐丁等17人,繳獲大量毒品和毒資以及一批作案工具。

  在唐氏兄弟的販毒網絡中,老鄉李某、楊乙(二人係甥舅關係)與他們有過“生意”往來。見毒品生意賺頭大,李某、楊乙與老鄉朱某商議也合資從外地進貨到溫販賣,3人以5:5:2的比例出資,楊乙的這個決定還得到其妻趙某的支持,趙某幫楊乙去匯錢給四川的“上家”。4月23日,李某在四川達州達縣購得毒品後坐車回溫。4月26日,在警方全力追擊販毒團夥案中,李某等4人在鹿城被抓獲,警方當場繳獲毒品冰毒1000余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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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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