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9日電 據香港媒體報道,去年香港西貢南邊圍導致19死的車禍,肇事旅巴司機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判囚3年4個月。
司機律師19日早向法庭求情時指出,被告孔令國(33歲)發生車禍時,已不斷響警號及剎車,但最終未能控制旅遊巴。律師也提交5封求情信。法官指被告漠視剎車系統故障的警告,錯過停車的機會,導致意外,令多人傷亡,罪無可恕。由於被告認罪,可獲減刑,判被告3年4個月,停牌3年。
被告有10年駕旅巴經驗的被告無案底,但于1998及2003年有2次不小心駕駛,及1999年因超速及不依交通標誌等扣滿分停牌3個月交通定罪。
事發2008年5月1日早上,被告接載61名長者前往西貢竹洋路參加聚會,其間乘客感覺旅巴車速很高,司機更衝燈。當旅巴駛到新西貢公路,乘客聽到車不斷發出嗶嗶聲及燒焦味,估計車速有100公里,旅巴也左右搖擺,不斷切線。其中一人三度要求被告減速及停車,其它路上司機也提醒被告停車,但被告沒有理會。稍後被告發現剎車沒有反應,結果旅巴高速駛入南邊圍迴旋處時傾側,最後撞向隔音屏,導致19人死、43傷。
調查報告指出,被告當時車速最少達67公里,他也沒有適當控制旅巴下斜時的速度,單靠剎車腳掣,引致氣壓不足,發出長嗶警報聲及後輪冒出白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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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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