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勳海出庭受審。本報記者蒲東峰攝
本報訊(記者王麗娜) “判我是應該的,我對不起孩子”,宣判後,38歲的谷勳海平靜地説。兩個兒子因在家爭看電視吵架,谷勳海拿起掃帚敲打大兒子的頭部,失手將其打死。昨天上午,因過失致人死亡,谷勳海在大興法院獲刑4年。
昨天上午9點,身材瘦弱的谷勳海被帶入法庭。在等待宣判中,他的眼睛一直往地面上看。法官稱,谷勳海用粗暴手段管教孩子,致使12歲的小谷死亡,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宣判後,谷勳海向記者講述了事發過程。當天下午,小谷回家高興地告訴他,放寒假了,他期末考了第一名。谷勳海看了成績單後許諾説,孩子要什麼他都滿足,“沒想到第二天他就死了”。
晚飯後,因小兒子想看動畫片,倆孩子吵起來,還用毛巾互相抽打。谷勳海拿起掃帚,用掃帚把敲了一下長子的頭部,木棍斷成兩截兒。晚上11點,小谷開始喘粗氣、叫不醒,被送到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
谷勳海説,他當時很煩,半年沒工作,靠妻子700元的收入生活,“沒想到會把他打死,我很少打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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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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