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傑)昨天上午,億霖木業傳銷案在市高院終審落槌。法庭作出判決,對主犯趙鵬運等24名被告人維持原判,兩人因在二審期間退贓獲減刑,兩人被免予刑事處罰。
上午9點,辯護律師們陸續出現在法庭上,稍後數名購林人代表被允許旁聽宣判,旁聽席上還坐著被告人的家屬。法庭外,200多名購林人聚集在市高院東門,數百名警力巡邏在四個門口維持現場。
今年3月23日,市二中院認定趙鵬運等28人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主犯趙鵬運有期徒刑15年,處罰金3億余元,判處其他人有期徒刑至緩刑不等。
趙鵬運等8人提出上訴。
昨天上午9點半,終審宣判正式開始,趙鵬運等28名被告人被帶至法庭。其中主犯趙鵬運等22人是從看守所被警車接出,李建卿等在一審中獲緩刑的6人則身穿便裝,自行前來法庭。
法官宣讀判決書稱,2004年6月至2005年6月,趙鵬運在房春來、李春林(均另案處理)等人的幫助下,在收購北京陽光森工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基礎上,註冊成立了北京億霖木業等多家公司,並在上海、重慶等地陸續組建分公司。而後,趙鵬運以北京億霖木業有限公司為母公司,將各地分公司併入億霖木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億霖集團),組建由張建軍、黃金輝等人組織、率領的傳銷隊伍。
審計報告證實,趙鵬運等28人領導、組織、發展傳銷隊伍,以億霖集團為依託,以合作託管造林為名,在北京、內蒙古、四川等11個省、市、自治區的45個縣、市、區,累計凈銷售林地面積40萬餘畝,凈銷售金額16.8億余元。
市高院審理後認為,原判認定趙鵬運等人犯非法經營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因此,對趙鵬運等24人維持原判,張建軍等4人獲減刑。
釋疑
非法經營罪成立
2008年9月22日,市二中院開審此案時,17名被告人的律師為他們做了無罪辯護。部分律師認為,億霖的經營模式不屬於傳銷,趙鵬運等人也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兩審法院都認定億霖集團的經營模式為傳銷,趙鵬運等人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市高院在判決中指出,趙鵬運等人在經營中,偽造企業榮譽證書,誇大企業經營規模和資産實力,採用招聘、社區宣傳、媒體廣告、親友介紹等形式招聘員工、招攬客戶,虛假承諾高額回報等誘騙他人購買林地。
加入億霖集團的銷售人員自上而下分為部長、經理、主管、銷售代表四個層級,各級銷售人員均無固定工資,其所得收入均按照銷售業績提成,上級銷售人員以下級銷售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多數銷售人員晉級以銷售業績為主要依據並有不同的晉級標準,從而形成了自上而下逐級按銷售業績比例提成的傳銷模式。
善後
本市將設信訪接待組
昨天上午,200多名購林人從全國各地趕來,聚集在市高院周圍。接受採訪的購林人説,他們關心趙鵬運等人的罪名,更關心法院在判決完畢後,是否會關注購林人的損失。
宣判結束後,法官組織購林人代表進行談話。有關部門提出,終審宣判後將立即啟動善後工作。善後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先是對購林人和林地情況進行清查登記,再對涉案資産追繳清理,然後對涉案財産進行處置。
上午10點45分左右,購林人代表走出市高院,拿起麥克風向眾人解釋判決及談話過程。“明天上午,大家可以去市二中院查看公告。”購林人代表説,億霖案的執行方——市二中院將委託市律協按有關程序委託律師事務所負責善後工作,在北京、重慶、瀋陽、上海、廣州等地設立登記點,對購林人的合同、林權證、發票等證明資料進行核實登記。據了解,北京市還將設立善後工作信訪聯合接待組,地點設在豐台區久敬莊接濟服務中心,專門對購林人進行信訪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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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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