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午夜新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17號對“億霖”非法經營上訴案作出終審判決,對趙鵬運等其他24名被告人,維持原判,對於張建軍等人依法減輕或免予刑事處罰。
根據審計報告證實,自2004年4月至2006年5月,趙鵬運等28人積極領導、組織、發展傳銷隊伍,以億霖集團為依託,以合作託管造林為名,在北京等11個省、區、市的45個縣、市、區,累計以傳銷手段銷售林地面積52萬餘畝,銷售金額近20億元,扣除退地因素,凈銷售林地面積40余萬畝,凈銷售金額16.8億余元。
趙鵬運等被告人通過傳銷林地,個人違法所得達二三十萬元至上億元不等,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依法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趙鵬運等28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6人被宣告緩刑,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億元至二十萬元不等。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判認定趙鵬運等28名被告人犯非法經營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鋻於張建軍、楊玉光、李建卿、于楓鉑均有依法減輕處罰的情節,法庭認為他們依法可免於刑事處罰。對趙鵬運等其他24名被告人,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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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