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螺紋鋼筋棍對妻子高慶芝實施暴力,導致高慶芝小腸貫通傷,膀胱破裂,陰道撕裂,右側眼球破裂,四肢多處骨折等嚴重傷勢。昨天上午,施暴者鮑朝年在桐城市法院受審。“我想好好過日子,但婚姻讓我感到無望,當時失去了理智。
”在法庭上,鮑朝年為自己當初對妻子下此毒手作出這樣的辯解。昨天的庭審沒有當庭宣判。
婚姻無望遂下毒手
陳詞:“我們是合法夫妻,卻不能在一起生活。”
昨天上午8:35,11名武警列隊進入桐城市法院維持秩序。旁聽席上,除了高慶芝的親屬和鮑朝年的親屬外,桐城市法院院長路昌其説,還有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派來的18名“執法執紀監督員”。另外省婦聯等單位也派員參加了旁聽。
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1月7日7時30分許,被告人鮑朝年邀約王某等三人乘車將高慶芝及女兒高某某強行拉上車帶至被告人鮑朝年家中。之後被告人鮑朝年用螺紋鋼筋棍對高慶芝實施殘忍傷害。
“你為什麼要對自己的妻子下毒手?”公訴人問鮑朝年。鮑朝年回答説,“我結過幾次婚,好不容易建立起了這個家,我們是合法夫妻,卻不能在一起生活,我對婚姻感到無望,當時喝了啤酒,頭腦一片空白,失去了理智。”
否認用鋼筋捅下身
陳詞:“鋼筋棍不會拐彎,怎麼可能會傷到那麼多臟器? ”
鮑朝年在法庭上説,他曾多次到高家希望將高慶芝接回來,但都遭到拒絕。無奈,他只得強行將高慶芝接回家。鮑朝年説,當時他只想懲罰一下高慶芝,沒想到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他還否認用鋼筋棍從高慶芝的下身捅進去,“鋼筋棍又不會拐彎,怎麼可能會傷到那麼多臟器?”
公訴機關指控,根據安慶永正法醫鑒定所2009年4月10日出具的鑒定報告:被鑒定人高慶芝傷殘等級評定為五級。對於公訴機關的指控,鮑朝年認為,傷殘級別不應該是“五級”,而是之前鑒定的“七級”。“比如骨折等,已治愈了,就不應該算成傷殘。”
鮑朝年的辯護律師表示,安慶永正法醫鑒定所的鑒定報告依據的是《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他認為應該依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也就是説高慶芝的傷殘級別應該是“七級”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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