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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玉嬌案作出一審判決 鄧玉嬌被免予刑事處罰

 

CCTV.com  2009年06月16日 12:3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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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6日,鄧玉嬌在法庭上。受矚目的“鄧玉嬌刺死官員案”今日在湖北巴東縣法院一審結束。法院宣判:鄧玉嬌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屬於防衛過當,且鄧玉嬌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又有自首情節,所以對其免予處罰。新華社記者 郝同前 攝

  新華網武漢6月16日電 湖北省巴東縣人民法院16日上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鄧玉嬌案”,並作出一 審判決。

  巴東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5月10日晚,鄧貴大、黃德智等人酒後到該縣野三關鎮雄風賓館夢幻娛樂城玩樂。黃德智強迫要求賓館女服務員鄧玉嬌陪其洗浴,遭到拒絕。鄧貴大、黃德智極為不滿,對鄧玉嬌進行糾纏、辱罵,在服務員羅某等人的勸解下,鄧玉嬌兩次欲離開房間,均被鄧貴大攔住並被推坐在身後的單人沙發上。當鄧貴大再次逼近鄧玉嬌時,被推坐在單人沙發上的鄧玉嬌從隨身攜帶的包內掏出一把水果刀,起身朝鄧貴大刺擊,致鄧貴大左頸、左小臂、右胸、右肩受傷。一直在現場的黃德智上前對鄧玉嬌進行阻攔,被刺傷右肘關節內側。鄧貴大因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黃德智所受傷情經鑒定為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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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學家馬克昌解讀“鄧玉嬌”案

  新華網武漢6月16日電 巴東縣“鄧玉嬌刺死官員案”16日上午經巴東縣法院一審宣判,鄧玉嬌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免予處罰。就此,我國著名法學家、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馬克昌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獨家專訪,對此案進行了法律解讀。

  問:鄧玉嬌的行為為什麼被定性為故意傷害罪?

  答:鄧玉嬌用水果刀將鄧貴大刺傷,經搶救無效死亡,但她主觀上並無殺害鄧貴大的故意,只是意圖造成他一定的傷害,制止對她的侵害。她沒有想到她的行為會造成對方死亡。根據我國刑法理論……  >>>詳細

專訪鄧玉嬌:心存感恩欲回報社會

  新華網湖北頻道巴東6月16日電(記者江時強、吳植)6月16日11時,湖北省巴東縣法院一審判決在娛樂場所刺死鎮幹部的女服務員鄧玉嬌“有罪免處”。鄧玉嬌及其家人表示滿意。

  一審結束後,鄧玉嬌情緒穩定。她告訴記者,對判決結果感到滿意,因此沒有上訴的打算。

  這是自今年5月10日案發以來,鄧玉嬌首次直接面對媒體説話,她的母親張樹梅和祖父鄧正蘭均在場……  >>>詳細 

  >>>案件回顧

鄧玉嬌”案偵結 警方認定鄧玉嬌屬防衛過當

  新華網武漢5月31日電 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機關組織偵辦的“鄧玉嬌案”已偵查終結,于5月31日依法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

  公安機關經深入偵查,全面收集證據,認為鄧玉嬌在遭受到黃德智、鄧貴大強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絕後又拉扯推搡、言詞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況下,持刀將鄧貴大刺死、黃德智刺傷,其致人死傷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   >>>詳細

公安機關對鄧玉嬌強制措施變更為監視居住

    5月26日晚,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經公安機關審查,決定依法對“女服務員刺死鎮招商官員”的犯罪嫌疑人鄧玉嬌的強制措施變更為監視居住。>>>詳細

鄧玉嬌案涉案人員被嚴肅處理 黃德智被治安拘留

    近日,中共巴東縣紀委、縣監察局對“鄧玉嬌案”中涉案人員黃德智、鄧中佳作出嚴肅處理。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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