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李風臣(左)在自己的詩集研討會上
作為山東一個“縣官”的李風臣本沒有什麼特殊之處,可是“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國家一級作家”的頭銜,卻讓他風光無限……這位口若懸河、高談闊論的文人官員,經常出手不凡,令百姓刮目相看。讓人更加瞠目結舌的是,在李風臣家裏搜出了1400萬受賄和來歷不明的鉅款,消息傳出,一片譁然……
讓我們見識一下作家貪官的真實面目。
在官方的公佈中,李風臣的簡歷是這樣的:李風臣,筆名耕夫、魯楓,男,1956年4月生,山東省濟南市商河縣人。1975年11月參加工作,1976年7月入黨,歷任公社黨委常委、地委組織部幹事、科長、縣委副書記、縣長、書記,德州市政協秘書長。大學學歷,國家一級作家,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中國詩歌學會會員。中共中央黨校校刊社副理事長,中國林牧漁業經濟學會副會長,《人民文學》理事,《詩刊》理事,《詩潮》名譽社長、編委,《詩歌月刊》理事長,《芒種》名譽社長、副理事長,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兼職教授,山東省農業管理幹部學院兼職教授,中國地區開發促進會研究室高級調研員,山東省青年作家協會名譽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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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作家”背後的灰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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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風臣年輕時就喜愛寫詩,在他任縣長、縣委書記期間,他的詩作更是在全國一流的文學刊物上遍地開花。他是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中國詩歌學會會員,他本人也以“縣官詩人”自居,自稱“在繁忙的工作間隙堅持用手機進行詩歌創作”。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李風臣曾大談做一個“優秀的縣官”與“優秀的詩人”之間的區別:“不是説詩人感情豐富嗎?我的感情就比較豐富。因為我數十年來喜歡寫詩、堅持寫詩,訓練了比較細膩的感情,對農民的感覺比較細膩,對他們的甘苦從心眼兒裏在乎,所以為農民辦事的心情就強烈。我對下崗職工也有這種感情。”
從2005年5月開始,在16個月的時間裏,李風臣先後出版了《心底的燭光》《大河緣》《天命集》《風之歌》《大地情懷》等7部詩集,創下了中國官員年出書數量之最,他還多次召集國內詩壇大家,在北京舉辦全國級的個人詩歌研討會。他在幾個不同領域都創造了“奇跡”,取得了許多專業人員畢生都難以取得的成績,儼然一位多學科全面發展的極為難得的“學者型官員”,一位“曠世奇才”。
更為令人稱奇的是,身為縣委書記的李風臣竟然還是“國家一級作家”。按照我國評定職稱辦法規定,“一級作家”屬於專業技術職稱,而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定對像是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是將黨政機關的公務員排除在外的。李風臣作為縣委書記,享受國家公務員待遇,由於他不是專業作家,即使他在文學創作上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可以被封為“作家”甚至“著名作家”,但無論如何,他卻不可能成為“國家一級作家”。
即使一個專業的文學創作人員,要在短短的一年多時間裏連續出版七本詩集,受到多位詩壇大家的盛讚並“引起當今詩壇關注”,也是很難做到的。而身為縣委書記的李風臣卻做到了,還令人匪夷所思地成了“國家一級作家”,他有什麼成功的“秘訣”?從當時的一些新聞報道中,或許能尋找出答案——
2005年8月5日至7日,應李風臣邀請,中國詩歌學會、中國地區開發促進會在齊河縣舉行了“中國詩歌萬里行”走進齊河——“齊河放歌”創作采風活動,國內22位著名詩人、作家聚首齊河,中國詩歌學會在山東的第一所“詩歌創作基地”也同時正式掛牌,多家新聞媒體和全國著名的文學期刊報道了這一當今詩壇和文學界的盛事。通過作家們的筆,李風臣不但作為著名詩人、作家而廣為人知,還博得了重視文化事業建設的好名聲,其治下的齊河縣也成了“歌舞昇平”的典範。
據當地一些幹部介紹,由於這是縣委書記親自組織的活動,當地各級領導幹部誰都不敢怠慢,活動搞得相當隆重,僅詩歌創作基地揭牌儀式就有上千人參加,所花的鉅額費用全部由當地政府埋單。另外,李風臣在北京舉辦詩集首髮式,舉辦個人作品研討會,開新聞發佈會,一幹隨從跟隨他進京所花的差旅費以及吃住、邀請專家等費用,也全部由財政出資。
一位幹部更是直言不諱地告訴記者:“什麼作家、教授,還不都是用公家的錢買來的?!就是一個專門搞研究的大學教授,又有誰能在六七年的時間裏發表400多篇理論文章?平均每年發表六七十篇,每月五六篇,還要得到理論界人士的高度贊同,這可能嗎?還不是讓秘書代寫,花錢發表給自己撈名譽。他要真有這個水平,還不成了神!”
據介紹,李風臣出詩集不但出了名,還發了財。他出版印刷詩集所花的費用,不用自己掏腰包,都有手下人替他忙活這些事。詩集出來後,許多單位紛紛購買,銷路也不成問題。“光賣書就不知掙了多少錢呢!”至於這些詩集的最終下落如何,就不好説了。記者在濟南舊書市場裏看到多本嶄新的李風臣詩集,店主説是收購廢品的小商販送來的,擺在舊書店裏每本賣兩三元錢仍無人問津。
李風臣落馬後,有媒體稱李風臣為“史上最貪的國家一級作家”,還有評論説,李風臣能成為詩人、作家、教授、理論家,擅長寫詩的他“功夫在詩外”,真是再恰當不過了。
非法批地 遭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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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詩情橫溢而揚名文壇,李風臣的名字又和多起轟動全國的新聞事件聯絡在一起。2003年11月17日,國土資源部公佈了全國五起嚴重違反土地管理法規的大案,其中就有一起是齊河縣政府非法批地案:齊河縣政府涉及非法批准山東國際國科集團佔用該縣三個村的2800多畝耕地,其中多數為基本農田,興建高爾夫球場和高檔別墅。國土資源部調查結果表明:經實地勘測,齊河縣國科高爾夫球場共佔用耕地1181.67畝,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用地830畝,含基本農田487畝。李風臣為非法批地建高爾夫球場、破壞農田487畝,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但是令人費解的是,即使被國土資源部曝光後,國科高爾夫球場也一直沒有停止過營業,經常會有一些濟南人開著小轎車來這裡打球。而國科高爾夫別墅也已初具規模,一期的200多棟別墅已經銷售一空。
“假簽名”醜聞顏面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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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李風臣的名字又出現在一起“持假縣委書記簽名、33人進機關”的醜聞中。
這件事頗具戲劇性:
齊河縣有一名叫時國祺的男子,曾當過兩年兵,退役後愛吹牛,説和縣政府很多領導都認識。於是有人跟他説:你那麼有能耐,跟領導説説,想法幫我在政府機關裏找個正式工作吧。
時國祺當時就答應下來,他找到一個寫得一手好字的老人,讓老人在事先打印好的“工作申請”上倣冒縣委書記李風臣簽名,寫上“同意,李風臣”的字樣,然後蓋上私刻的印章,就拿到縣人事局去辦手續了。而縣人事局接到“工作申請”,見有李風臣的簽名,又有印章,什麼都沒敢再問,就讓這個人到機關去上班了。
時國祺隨後收了此人兩萬元錢。
時國祺認為自己找到了一條發家致富的門路,之後,他又多次倣冒李風臣的簽名,把只有小學二年級文化程度的自己安排在了縣審計局,把妻子安排到了縣勞動局,短短幾個月的時間裏,他就先後安排了33人進入勞動局、交通局、審計局、物價局、公安局等政府機關工作。每個找他幫忙的人,他按照單位的好壞,收取3萬元到14萬元不等的費用,很快就聚斂了上百萬元的財富,在縣城裏買了房、買了車。
而此騙局被戳穿,極為偶然。
2006年10月中旬,縣委書記李風臣到縣政府辦公室時,無意中發現一個工作人員很面生,就順口問了一句,沒想到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竟説,是書記您親自簽字安排進來的。打著自己的名義招搖撞騙還了得,李風臣的虛榮心受到極大傷害,當即要求縣公安局調查此事,公安局立即將時國祺逮捕歸案。
這件事頓時成了齊河縣的頭號新聞。《新京報》記者隨即對此進行了採訪。記者採訪時,李風臣也承認:“這個案子暴露了我們人事管理方面的漏洞。”
據説,在記者採訪結束之後,李風臣意識到這件事一旦曝光的不利後果,專門派人攜鉅款找到記者和報社,準備出資10萬元錢讓報社不再報道此事,但報社不為所動,此事當即見報。報道刊登後,國內眾多報刊和網站紛紛轉載,這件事一時間成了全國媒體關注的焦點,眾多人士紛紛對此發表評論,對“一把手”權力高度集中的不正常現象提出質疑。雖然這件醜聞給李風臣帶來了極為不利的影響,但新聞媒體在關注了一段時間後逐漸降溫,李風臣再次有驚無險地度過這場危機,此事最終以負有直接責任的齊河縣人事局局長李振海被行政撤職,33名持假簽名到黨政機關上班的當事人被全部清退而收場。以後,李風臣調至德州市政協,擔任黨組成員、秘書長。
之後,李風臣的劣跡被另一貪官供出,有關部門隨後對李風臣進行調查,從他的家裏搜出款物共計1400多萬元。經法院審理查明,自2001年春節至2006年10月間,李風臣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先後381次非法收受79人或單位給予的現金人民幣646.4萬元、銀行卡計人民幣10萬元、美元1.8萬元、港幣兩萬元、黃金500.09克、電腦1台,共計折合人民幣679萬餘元。此外,李風臣對708萬餘元的財産不能説明合法來源。
2009年3月,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對齊河縣原縣委書記李風臣職務犯罪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判處李風臣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産30萬元。
一審判決後,李風臣未提出上訴,判決生效。(摘自《民主與法制雜誌》 作者:王琰 康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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