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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代徵費是法治錯位

 

CCTV.com  2009年06月16日 07:2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這個明顯違法越位的紅頭文件,已經及時地被當地人大部門依法否決了。但是,這個要求縣公安局代徵防洪費的紅頭文件的出臺與取締的過程本身,卻從以下兩個方面折射出法治的錯位與缺位。

  其一,溆浦縣政府如此正式地以紅頭文件的形式,要求由縣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徵收水土流失防洪費,這足以反映出如今一些地方政府,依然過於迷戀警力。實際上,按照我國現行的制度設計,縣級公安局更多的是負責維護當地的社會治安等工作,徵收水土流失防洪費儼然是水利部門的工作。

  其次,要求縣公安局代收防洪費的紅頭文件最終成文出臺,不僅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當地政府法制意識的淡薄,也暴露出其法制部門工作的缺位。如今各級政府都設置了專門的法制辦公室,要求其對政府出臺的各種政策、法規尤其是紅頭文件,進行必要的事先的合法性審查。遺憾的是,這個紅頭文件由溆浦縣人大,依據《湖南省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的規定而否決。這就説明當地政府法制部門似乎缺失有效作為。

  值得警惕的是,如今各地之所以不斷出現各種明顯違法違規的紅頭文件,其中一個最為直接而關鍵的原因,正是在於如今一些地方政府法制部門的集體缺位與不作為。實際上,很多時候,很多政策文件只要地方法制部門稍微根據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與程序,就可以及時迅速地發現其違法違規的地方。摘編自《瀟湘晨報》6月15日文/阮佔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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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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