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6月15日報道 記者昨天從剛剛結束的“全國刑事審判座談會”上獲悉,北京將逐漸推行注射方式執行死刑,到今年年底,有望全面實施注射方式執行死刑。設在北京第一看守所附近的“死刑注射執行室”年內也將全面投入使用。
1997年修訂後的《刑訴法》第212條規定:“死刑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這為採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確立了合法地位。但由於注射執行死刑的軟、硬體要求較高,投資較大,從全國來看,槍決仍然是執行死刑普遍採用的一種方法。目前,北京市各法院基本具備了注射執行死刑的條件。為適應新的死刑執行方式,北京三家中院將在近期開展對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以確保死刑執行工作的順利完成。設在竇各莊的“死刑注射執行室”也將在年內全面投入使用。執行室位於竇各莊的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附近,北京的死刑犯大多羈押在該看守所。死刑注射室包括行刑室、受刑室、停屍間、觀察室等,室內配備了特製的執行床、注射泵和消毒器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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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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