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石場毀林現場。通訊員胡少恒 記者張松 攝
安康市漢濱區建民鎮任家山村村支書任金普,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與他人合夥在國家長江防護林地內開採礦石,共佔用、毀壞林地面積28.8畝,致使林木、林地遭到嚴重破壞。漢濱區森林公安分局經過立案調查,目前已將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前不久,漢濱區林業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漢濱區建民鎮建波採石場在採石過程中,嚴重毀壞林地及植被。接到群眾舉報後,漢濱區林業局領導立即指示漢濱森林公安分局嚴肅查處。安康市森林公安局漢濱分局隨即抽調4名民警,帶領江北森林派出所5名民警趕赴現場展開調查。
民警在開採現場發現,位於漢濱區建民鎮任家山村陽坡嶺的該採石場,已將附近山體挖出了一個很大的豁口。民警在一個多星期時間裏多次走訪調查,查明2006年上半年至2007年6月31日,漢濱區建民鎮任家山村村支書任金普與村民任金池、劉祥軍、陳遠金4人合夥,租用村上三組和四組陽坡嶺的有林地採石。2007年7月1日至同年11月16日,任家山村村支書任金普等4人,又將該採石場以每年28萬元的價格承包給四川一位名叫胡澤波的人自行開採。從2007年11月開始,任金普等4人又與胡澤波簽訂了5人合夥經營協議,並成立了建波採石場,實施爆破採石生産經營活動。
漢濱森林公安分局同時查明,2006年上半年以來,任家山村村支書任金普等人,在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擅自在任家山村陽坡嶺有林地內開採礦石,此地在1991年國家長江防護林工程造林範圍內。
經漢濱區林調隊技術鑒定,共佔用、毀壞林地面積28.8畝,致使林木、林地遭到嚴重破壞。
安康市森林公安局漢濱分局局長趙海波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建波採石場的行為已達到刑事立案起點,漢濱區檢察院偵監科已經介入引導偵查。同時,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5名犯罪嫌疑人現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記者 張松)
責編: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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