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名車 住別墅賴了200萬就不還
●法院依法對“老賴”予以司法拘留
●還從她的房間裏搜查出了4支槍
在鄧某家中查獲的刀具和疑似槍支彈藥。
本報訊 (記者唐紅傑)東莞市政協委員、石排鎮人大代表、東莞尚景服裝有限公司總經理鄧某經營服裝生意欠下多家工廠加工費本息近200萬元,6年時間裏,她開名車、住別墅,卻抗拒法院執行,同時有轉移財産嫌疑。6月10日,法院依法搜查其住處時,竟然搜出手槍、霰彈槍等4支,牛肉刀等管制刀具2把、手銬1副、各種類型子彈60余發、假公章1枚。
昨日,東莞市第一法院表示,鄧某因拖欠7家服裝廠加工費被法院司法拘留15天。目前已被關押在看守所,事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案件回放:拖欠200萬加工費6年就是不還
昨日下午,原東莞添得利服裝廠老闆陳淦新告訴記者,東莞市尚景公司總經理鄧某拖欠他近百萬元加工費不還,“我打了兩年官司,討了4年的債,錢還是沒有拿到”。
6年裏從沒主動還過錢
上世紀90年代,鄧某分發了多批服裝材料給不同工廠加工。從2002年8月開始,陳淦新開始接鄧某公司的單。
陳淦新告訴記者,鄧某支付了少量加工費之後,就不願再支付其餘費用了。同時和鄧某合作的還有鐘某容、葉某明、黃某球、梁某光、鐘某堯、葉某堅等6人。無奈之下,陳淦新等人將鄧某訴至法院。
法院經過一審、二審,部分案件經過再審後,判決鄧某支付陳淦新等7人加工費共195萬餘元及利息。但鄧某始終拒絕履行。鄧某提出,如果要履行的話,只能對本金按4折支付,利息一律不支付;又提出如果要全額支付,則分5年支付。
6年時間裏,法院分別在訴訟期間採取財産保全措施,凍結20萬元存款和查封一批服裝,並在強制執行階段查封了其製衣廠的機器設備。昨日,第一法院透露,截至6月9日,鄧某尚欠執行款790624.25元及利息。
多次轉移財産
昨日,第一法院表示,法院一直在查找鄧某的財産,可經銀行、房管、國土、車管所、證券交易所等部門查詢,都查不到其有任何財産可供執行。
陳淦新表示,鄧某每天都開名車、住別墅,怎麼會一點財産都沒有呢?法院根據線索調查確認,鄧某開的名車、住的別墅都屬她的親屬所有,鄧某名下“無錢、無房、無車”。
在執行過程中,法院發現鄧某有轉移財産的行為。法院查明,鄧某于2004年4月將其持有的東莞市泰森服裝有限公司85%的股權轉讓給其妹妹。
同時,其經營的“東莞市石排泰東製衣廠”所擁有的“泰東雙鈴”商標于2004年7月轉讓給了其母親。
記者從法院獲悉,鄧某承認轉移財産,也承認了股權、商標的轉讓款項並沒有用於清償欠款。
相關鏈結: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