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秋實)出租車司機於師傅在等活時,無端遭到外國人毒打,經勞動保障局審查認定為工傷。結果出租車公司不服勞動保障局的工傷認定,起訴至法院。昨天記者從懷柔法院獲悉,法院已受理此案。
據的哥於師傅説,去年8月13日早上8點左右,他駕駛出租車正常行駛在朝陽區左家莊附近,突然一名外國人用拳頭砸他的車,他以為是對方想打車自己沒看見,便停車下來詢問,但由於語言不通,這名老外情緒又顯得非常激動,於師傅便準備回車取電話報警。
此時這名老外突然衝上前,把於師傅從車內拽下,掄起拳頭打了他一頓,將於師傅當場打昏。周圍的群眾看不下去,將這名老外抓住。
事發後,因影響了工作,於師傅所在的北京聯發樂出租汽車有限公司單方與他解除了勞動合同,並終止了他的社會保險。於師傅向懷柔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後,被認定為工傷。而出租汽車公司則認為,雖然於師傅被打是發生在工作時間,但該名外國人並不是於師傅的乘客,與於師傅之間不存在客運合同關係,而且於師傅被打也不是因為工作原因,所以勞動保障局不應認定為工傷。為此該公司起訴要求撤銷勞動保障局的工傷認定。
被告懷柔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辯稱,於師傅在駕駛出租車正常運營過程中被外國人無故打傷,不管是為了維護公司車輛不受損害,還是為了了解外國人是否有打車需求,都是履行本職工作,符合職工在履行工作職責過程中受到暴力傷害的規定,因此其所受傷害應認定為工傷。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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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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