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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聚會喝掉38瓶二鍋頭 大學生身亡,同學成被告

 

CCTV.com  2009年06月09日 16:4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華龍網   

  死者父親狀告兒子同學、餐館、學校,索賠23萬元

  “才上大學兩年,兒子説沒就沒了。”昨天,在南岸法院的法庭上,47歲的蘇瑞富悲痛萬分。兒子因接到高中好友的生日邀請,一群同學喝下38瓶紅星二鍋頭,致多器官衰竭死亡。

  萬念俱灰的蘇瑞富一紙訴狀將兒子的同學、餐館老闆以及兒子同學所在的高校一併告上法院,要求賠償23萬餘元。

  同學聚會大學生醉死

  本案死者蘇波是重慶A大學大二學生。2008年11月22日,蘇波的高中同學、在重慶B大學讀書的蘇航,因過生日邀請蘇波等多名同學一同聚餐。

  當晚聚餐從下午6點過開始,一直持續到晚上10時許。當晚這些學生全部喝紅星二鍋頭。據蘇波的同學稱,當晚,他們一共喝了38瓶。

  聚餐結束後,一桌人基本已歪歪倒倒。因為是常客,餐廳老闆親自開車將這些大學生送到重慶B大學的宿舍樓下。因為醉得厲害,蘇波也被同學帶回了宿舍。

  蘇波一直睡到次日下午才醒過來,吃了東西後仍頻繁嘔吐。一直休息到24日中午,蘇波仍在嚷著不舒服,大家這才將他送到校醫處,不久轉至市七院進一步檢查治療。醫院檢查後認為蘇波全身多處器官已經衰竭,于當日下午5時轉到重慶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進行搶救,雖經過醫院的全力搶救,但由於錯過了最佳治療時間,蘇波于2008年12月4日死亡。

  同學餐館學校成被告

  蘇波的父親告訴記者,因為與蘇航家人協商的賠償沒有得到完全兌現,才決定上法院討個公道。他認為蘇航作為聚餐組織者,在明知蘇波喝酒過量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同時在受害人身體出現異常的情況下,未很好地照顧,應負主要責任。

  而重慶B大學縱容學生酗酒,同時在蘇波住進其管理的學生宿舍後未盡到管理義務,使其錯過了

  最佳治療時間,間接導致了受害人死亡的後果,對受害人死亡的結果應負次要責任。

  而被告“年年有漁”餐館作為餐飲服務場所,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未盡到及時勸阻及管理的義務,間接導致了受害人死亡的後果,也應負一定的責任。

  蘇瑞富要求三名被告承擔60%的責任,應賠償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23萬餘元。

  三被告庭上推脫責任

  被告蘇航的代表律師辯稱,蘇航把蘇波帶回寢室後,以為他就是喝醉了,也進行了照顧。在蘇波住院期間,蘇航就已經支付了治療費兩萬三千元。蘇波死後,雙方還簽了協議,協議規定蘇航先支付給蘇波父母一萬五千元,等蘇航工作後再分三年支付一萬元。但從協議簽訂時起,蘇波父母就不能再向法庭起訴索賠。

  蘇瑞富反駁説:“當時説好是十五天內支付15000元,直到現在我才收到12000元。”

  蘇航馬上拿出3000元,但蘇瑞富拒絕收取,“時隔半年了,法庭上才想起給錢,我不要,協議已經無效。”

  重慶B大學表示,學校有學生安全手冊,並對學生不定期進行安全教育,明確規定在校大學生不能酗酒、帶外校人員留宿等。

  餐館負責人也表示,“我都勸他們不要喝了,還給他們説沒得酒了。但他們有點兇,好像不給他們酒就要動手,最後還是拿給他們了。”該負責人認為,餐館不應該負責。這位負責人還稱,當晚他開車送學生時,看到蘇波醉得惱火,就提出過將他送醫院,但其他學生沒有答應,所以也就只好送到學校去了。

  昨天,鋻於案情複雜,庭審從早上9點持續到中午12點,舉證階段才結束。法庭宣佈因時間原因,改日繼續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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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滕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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