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長江商報報道,偽造合同,虛構投資項目,原下級經理以這種方式騙原局長後,局長為彌補被騙“窟窿”,以高額利息回報為誘餌,通過借款的方式,騙親戚朋友,連環詐騙百餘人,涉案金額達千余萬。昨日,記者獲悉,湖北蘄春縣福興電器公司原經理蔡某、蘄春縣社會保障局原局長龔某,先後被蘄春檢察院以集資詐騙罪,移送黃岡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上世紀90年代後期,龔某任蘄春縣社會保險局局長。在位時,蘄春福興電器公司挂靠該局,離任後龔某與蔡某一直保持非常密切的關係。
2001年至2008年間,蔡某通過編造北京某郵電大樓電器安裝工程等事由,向龔某等20余人騙得現金615萬餘元。龔某為了彌補被騙窟窿,虛構其開發房地産、做鋼材物件、承接高速公路等,騙取昔日同事、戰友、親戚和朋友資金496萬餘元。
由於該案涉及人員眾多,金額巨大,案發後當地警方迅速對蔡某、龔某採取強制措施。由於兩人或編造謊言,或虛構事實,拒不交待資金的流向,造成眾多受害者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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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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