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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馬會名流洪承禧涉貪案續審 指被控四罪名

 

CCTV.com  2009年05月27日 10:2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香港廉政公署就多項馬會會籍申請,分別起訴四人涉嫌貪污及欺騙。(圖片來源:大公報)

  洪承禧(左二)與陳祖澤(右二)等合股的“風神團體”的馬匹健風年前勝出賽事後拉頭馬時合照。(圖片來源:文匯報)

  中新網5月27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馬會遴選會員洪承禧涉嫌在2006年底收取金錢助人申請為馬會會員,26日繼續在區域法院受審;辯方指洪承禧在酒店與一名中間人會面後被捕,但因為曾經喝過酒,其後接受調查時均受酒精影響,要求法庭加以考慮;惟香港廉正公署調查人員均稱被告顯得身體正常,也沒有要求過休息。

  70歲的洪承禧共被控四項罪名,涉及代理人索取及收受利益罪名。控罪指出,洪承禧在2006年底以馬會遴選會員身份,向龍姓中間人索取貸款,作為推薦女子黃蓓申請馬會全費會員的報酬。此外,洪也涉嫌于同年10月至12月期間,收受該名龍姓中間人的貸款,案件共涉及逾40萬元。

  控方昨日播放洪在廉署被調查時的錄像,其間廉署調查人員集中盤問洪銀行賬戶的交易記錄,洪回答自己不會貪圖小便宜,自己雖然當時現金週轉不靈,但擁有多項産業;他又透露自己與人合資公司開拓在內地的生意,其間多項賬目交易與此有關,而他也有接受親友的貸款,也有還款的支出記錄。

  洪承禧昨日在庭上觀看片段時,也甚為留神。而廉署一名總調查主任則指出,洪承禧接受調查時身體沒異樣也沒有要求休息。而另一名梁姓的高級調查主任也同意。

  控方案情指,洪在案發時一直為馬會的遴選會員。案發始於2006年10月,龍姓中間人接觸洪,告之黃女欲申請作馬會的全費會員。其後,黃的戶口轉賬了80萬元給龍,洪的戶口在數日後則獲得一筆25萬元的存款。洪在同月31日向馬會會員部遞交黃的申請表並附上介紹信,向會方要求以積極的態度考慮申請。翌月,龍再約洪于金鐘港麗酒店會面。洪在離開酒店後被廉署調查人員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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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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