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開心網”之爭終於從口水之爭走向對簿公堂。記者昨天獲悉,國內知名社交網站開心網(www.kaixin001.com,以下簡稱開心網)已將www.kaixin.com(中文名稱亦為開心網,以下簡稱千橡開心網)的持有者千橡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停用“開心網”名稱,賠償1000萬元並公開道歉。
事件:開心網狀告千橡開心網
昨天,業界傳出消息稱,開心網已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千橡開心網的持有者千橡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停止使用“開心網”及與“開心網”近似的名稱作為網站名稱,賠償1000萬元並公開道歉。據了解,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我們認為,千橡公司的行為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規定的‘冒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稱’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法律所禁止的。”昨天,開心網方面的代理律師——北京柴傅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雲德告訴記者,開心網是開心人公司于2008年3月創立的,註冊的網絡域名為www.kaixin001.com,而www.kaixin.com的域名在開心網成立之前就存在,只是從未啟用。當時,由於開心網處於創業初始階段,沒有資金購買該域名,這為如今的“真假開心網”之爭埋下了禍根。2008年10月,千橡公司購得www.kaixin.com域名,並開通了同樣名為開心網的網站,但此時開心網已在國內深受用戶青睞。
李雲德表示,千橡公司將“開心網”作為網站名稱,直接導致網絡用戶的混淆,而千橡公司不費任何力氣就取得了開心人公司經過精心策劃、辛勤勞動和開拓創新取得的品牌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千橡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公平誠信的原則,已經構成不正當競爭。這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給開心人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經濟和名譽損失。
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近期,千橡開心網的一些推廣手段引起不少網民的不滿,網民大量投訴其推廣過程中存在侵犯用戶隱私、發送垃圾郵件等問題。李雲德表示,千橡開心網的這些推廣行為令網民真假難辨,導致開心網持續受到經濟和聲譽損失,不得不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截至記者發稿時為止,對於開心網的起訴和指責,千橡方面一直保持沉默。昨天,記者多次撥打千橡高層的手機,但始終無人接聽。
■律師説法
原告勝訴可能性較大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負責互聯網域名爭議的律師曹穎昨天告訴記者,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該案件中,千橡公司開設網站www.kaixin.com的名稱、網絡域名的主要部分、網站的服務功能、服務對象、服務內容均與“開心網”(www.kaixin001.com)基本相同,而且其首頁的設計風格也與原告極其相似,這種行為涉嫌侵犯原告的著作權。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千橡公司的行為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此外,由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頒布的《通用網址爭議解決辦法》中明確指出:“註冊或受讓通用網址的目的是為了損害投訴人的聲譽,破壞投訴人正常的業務活動或混淆與投訴人之間的區別,誤導公眾的,構成惡意使用通用網址。”
曹穎律師認為,該案件原告勝訴的可能性較大,但其索賠金額需要進一步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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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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