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被抓獲。
文、圖/記者謝華興 通訊員管萱萱
陳某今年27歲,于2002年大學畢業後一直在東莞市黃江鎮新某方化工公司做業務員,他幹了7年。每個月他可以領到好幾千元的薪水。
余某是陳某的女朋友,兩人交往已經好幾年,兩人都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可是陳某看著自己的存款,他卻高興不起來。
“兄弟,試著‘倒貨’嘛,你手裏那麼多客戶,隨便弄一點都比你工資多啊。”在其他同行的“指點”下,陳某開始利用手中的客戶資源“倒貨”弄錢!
“倒貨”後攜女友
成功“倒貨”了幾次後,陳某變本加厲。去年8月~10月,陳某偽造印章以鳳崗某橡膠製品廠的名義先後4次向新某方公司下單,貨物總計34噸硅膠混煉膠。
陳某在取得公司相對較低的拿貨價格後,轉手以高價賣給黃江另一家硅膠廠,總共得到貨款85.6萬元。按照“倒貨”的“規矩”,陳某應該按照他給公司下單的價格將貨款付給公司,賺取差價。可是當他手中拿著這麼一筆鉅款時,他又“動心”了。
陳某交給新某方公司21萬元貨款,將餘款64.6萬元據為己有,並與去年10月份以陳某和余某兩人的名義在黃江購買了一套12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
2008年12月,公司多次向陳某追還貨款,陳某怕事情敗露,於是與女友余某一起卷款潛逃。今年1月5日,新某方公司向黃江派出所報案。
陳某在重慶江北落網
案件發生後,黃江公安分局成立了專案追逃組。5月初,追逃組收到消息,犯罪嫌疑人陳某在重慶市江北一帶活動,於是立即派出追逃小組奔赴重慶。5月6日下午5時30分,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追逃組民警在江北區康興園小區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抓獲。
名詞解釋:
“倒貨”是業務員們“搞錢”的一種方式。因為業務員對自己公司貨物價格底線非常熟悉,所以“倒貨”的業務員會利用手中大客戶的資料,以他們的名義向自己所在企業下單,以此獲得較低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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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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