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裴曉蘭)靳福來對一名18歲女子行不軌遭反抗後,將該女子全家殺害。近日,靳福來被公訴到市二中院。
靳福來案發前是密雲縣農民。檢方指控,去年8月5日上午,靳福來到密雲縣溪翁莊鎮18歲的陳小姐家,欲行不軌。遭到反抗後,靳福來用菜刀將陳殺死,並將屍體肢解。當天11點,陳小姐的父母回到家中,靳福來又持菜刀將兩人殺死。去年8月8日零點,靳福來再次返回陳小姐家中,用高度白酒灑在陳家3口人屍體上,打開煤氣罐閥門將火點燃,想縱火焚屍燒燬現場,但未得逞。檢方認為,靳福來致3人死亡,並故意縱火毀屍滅跡,危害了公共安全,情節和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當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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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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