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第一次見面,就説要送筆記本電腦,哪有這樣的好事?可偏偏有人會上鉤。犯罪嫌疑人姜某專門結識夜總會小姐,以送筆記本電腦為誘餌,騙她們買上網卡,自己則在錢款到手後溜之大吉。
去年7月底的一天,姜某在夜總會認識了小姐姬某,並互相留了電話號碼。過了幾天姜某打電話約姬某見面説要帶她去兜兜風。見面時,姜某卻一臉沮喪,説車子因為闖紅燈被交警扣了,不如就去逛逛街吧。於是二人邊逛邊聊,閒聊中,姬某得知姜某原來是搞工程的。“搞工程的應該很有錢吧,更何況還有車呢!”姬某暗想到。
當逛到某大型超市的筆記本電腦櫃臺前時,姜某提出要買臺筆記本送給姬某。二人隨後去了超市附近的KFC吃東西。吃到一半,姜某起身説出去一下。過了約莫20來分鐘,他回來告訴姬某説電腦買好了。此時的姬某驚喜非常。
果然是個有錢的主呀!辦事這麼爽氣!姬某不由得喜從中來。在接下來的一天裏,二人這兒逛逛那裏逛逛,開心不已。當二人散步到幹將路上的移動公司門口時,姜某仿佛剛想起似的説:“買了電腦要不要辦個無線上網卡?我有朋友在這,辦卡很方便的。”“不過辦卡的錢得你自己出哦!”姜某補充道。買電腦不就是為了上網嗎?姬某連連點頭,於是就到附近的一個取款機裏取了1900元交給姜某。“你去複印身份證,我去二樓找朋友辦卡。”姜某指揮道。可誰知,正當姬某興衝衝去外面複印身份證的時候,姜某卻揣著她的1900塊錢偷偷地溜掉了。
就這樣,在之後的5個多月裏,姜某又以同樣手法作案4次,騙得金額合計7900元。日前,犯罪嫌疑人姜某已經被金閶區檢察院以詐騙罪提起公訴。(蘆丹 周慧婷 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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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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