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準空姐”陳涵在法院領取賠償款。本報記者 張濤 攝
■ “‘空姐’夢成空 8人訴馬航”追蹤
本報訊 (記者張太淩)昨日上午,朝陽法院會議室內,曾是馬來西亞航空公司(簡稱馬航)“準空姐”的陳涵等8人收到了近14萬元的賠償款。
2004年11月,馬航公司委託北京外航服務公司發佈招聘中國籍空乘的廣告。陳涵等8人通過初、復試和體檢,被確認錄用。按馬航要求,她們辭去原有工作,並辦理了相關手續。
2006年9月,陳涵等8人接到馬航公司的不再聘用通知後,將馬航及外航服務公司告上法院索賠50萬。法院最終判令與馬航是勞務派遣關係的外航服務公司賠償8名“準空姐”近14萬元。
執行法官介紹,外航服務公司多次拖延履行判決,但懾于法院強制執行,才于3月31日交納了全部案款。
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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