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醫”誤診“誤治”病人含恨離世
醫院被判返還17萬醫療費
本報訊(通訊員 胡兵 記者 蔡早勤) 鐘祥一肺癌患者被武漢某醫院誤診誤治,花去10萬治療費還是去世。昨日獲悉,荊門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該醫院返還死者親屬醫療費17萬餘元等。
2006年6月,鐘祥人孫某因咳嗽到鐘祥一家醫院就診時,發現肺部有陰影。因無法確診,孫某很快轉入武漢某醫院。該院認為孫某患有“左下肺曲黴菌病”,孫某在該院治療29天后出院,花去醫療費2萬多元。同年7月中旬,孫某再次轉入該醫院,仍然接受了“肺曲黴菌”治療手術。當年10月,孫某最終被確認是肺癌晚期。幾天后,孫某傷口癒合後出院,前後花去醫療費10多萬元。
2007年1月,孫某去世。孫某的親屬遂向法院提起訴訟。期間,根據法醫學鑒定意見書的結論:鐘祥的醫院對孫某的診治過程未違背醫療原則,不存在誤診;武漢某醫院在對孫某的診療過程中延誤了肺癌的明確診斷和及時治療,存在誤診。
法院認為,武漢的誤診過失未直接造成孫某人身的損害,孫某死亡的唯一原因為肺癌。但是該醫院的誤診,延長了治療時間,相應增加了孫某的醫療費用等,遂作出如上判決。
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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