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2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一名有輕度智障女童到一四川男子家中促膝談心時,疑被人強姦。案件早前閉門聆訊,雖然被告否認強姦指控,但法庭根據法醫報告及警方調查所得,認定被告吳勝超(27歲),對無能力抗拒人士性侵犯罪名成立,判處監禁3年6個月,向女事主賠償8萬元精神損失。
被告聞判後,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判詞指出,被告應訊時承認邀請女事主回家,想與對方發生性行為,見她不願意並沒有強逼她。雖然被告強調事主外表與正常女童無異,不知對方為弱智人士,但一般人與事主交談後,已能判斷對方有智力障礙。
法庭根據大廈閉路電視證實,被告帶事主回家。法醫報告顯示,事主的處女膜雖完整,但陰道遺下被告精液,認定被告觸犯指控。
案發于去年7月31日,男被告吳勝超持內地護照來澳,租住黑沙環裕華大廈一單位。嗜賭的吳某,隨即前往新口岸一賭場搏殺,離開賭場時與當時年僅14歲的女事主相遇。兩人一見如故,很快便熟絡起來。在吳的邀請下,女童欣然前往他的寓所談心。
當事主入屋後,有人即露出猙獰面目,要求與女童發生性行為。她雖堅持不肯,但因大驚不敢反抗慘遭強姦。事後,女童被嚇得六神無主,離開單位後不知何去何從,最終徑自返回住所附近,被家人發現。由於女童不停哭泣,神情有異,家人發現她的衣服沾有污跡,報警求助。女事主經法醫檢驗,並向警方訴説被強姦經過,吳某于翌日被捕。
責編:李秀偉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