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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浠水女人大代表含冤入獄申訴20年討回清白

 

CCTV.com  2009年04月19日 09:4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黃岡4月18日電 (梁傳松 邱雲)“媽,我是清白的,我來看你了……”4月14日,在湖北浠水散花鎮一處墳頭,66歲的江金蘭忍不住嚎啕大哭。從46歲開始,她整整申訴了20年,終於讓自己的冤案昭雪。

  女人大代表貪污入獄

  1943年江金蘭出生於浠水縣散花鎮一個農民家庭。因為貧窮,她被抱給鄰村的一戶農民家撫養。江金蘭天資聰穎,上完初一後,14歲的江金蘭便參加了工作,先後在村裏任宣教幹事、團心社的婦女主任、白蓮河水利工地蘭溪團散花營宣傳幹事。1973年,她又被調至浠水縣馬垅食品所工作,並從出納、會計副主任、主任等工作崗位一步步地走到了一把手的位置。

  當時,眾多榮譽將她緊緊地包圍:“浠水縣優秀幹部”、“浠水縣勞動模範”、“浠水縣三八紅旗手”、“黃岡地區財貿優質服務先進工作者”、“黃岡市十大標兵”……她還是中共浠水縣第六次代表大會的黨代表、浠水縣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人大代表,江金蘭的照片貼進了浠水縣的大禮堂,她成了家喻戶曉的先進。

  然而,天有不測風雲,1988年12月14日,江金蘭涉嫌貪污公款2415.78元,被浠水縣人民檢察院收容審查。後經浠水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

  舉報他人反被惹禍上身

  1988年5月,江金蘭發現,馬垅食品所下屬一單位的某會計有倒賣派發給農民尿素之嫌,經調查,該會計私下掙得差價2萬餘元。江金蘭遂向上級領導彙報了此事。並接受領導指示,向浠水縣檢察院舉報。不久,浠水縣檢察院前往調查。在調查中,江金蘭發現那名前往調查的檢察官竟與被調查人推杯換盞,耿直的江金蘭便當面指責該檢察官行為不檢。1988年8月,馬垅食品所突然被要求重新競標。江金蘭意外落選,而中標的竟是江金蘭舉報的那位會計。

  賬目交接後,1988年12月14日,浠水縣檢察院突然將江金蘭收容審查。人大代表成了一個貪污犯!

  20年漫長申訴之路雪恥

  “一定要證明自己清白!”

  “我一分錢都沒有拿!”江金蘭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罪證”是怎麼組成的。

  1989年底,判決生效後,江金蘭獲得取保候審。但當得知自己仍然是貪污犯時,她堅決不肯從監獄中走出來。直到一年半後,江金蘭才刑滿釋放。在其服刑期間,一直以江金蘭為榮的養母含恨去世。得知養母去世後,江金蘭發誓:“如果討不到清白,我沒臉去見我的養母”。這個誓言,她堅守了20年。

  出獄後的江金蘭只有一個念頭,一定要證明自己的清白。從此她便踏上了漫長的申訴路,不僅花光了她所有的積蓄,在生存的重壓下,她又隻身前往深圳打工。

  2006年6月的一天,江金蘭從報紙上看到了一則堅決懲治司法腐敗的新聞後,證明自己清白的念頭更加強烈。她請了一位律師,終於得以查閱案卷。讓江金蘭非常意外的是,她曾經被迫交給縣檢察院的賬本“意外”丟失。

  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2007年12月,江金蘭重新撰寫了長達2萬字的申訴狀,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

  湖北省高院也因此展開了認真細緻地調查。今年4月,省高院通過再審認為,原判決認定構成江金蘭貪污罪的證據不足,撤銷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浠水縣人民法院對江金蘭的判決,並宣告江金蘭無罪。

  拿到終審判決書後,江金蘭踏上了闊別了20年的老家。

  “金蘭回來了,她是被冤枉的!”一時間,這個消息傳遍了她的故鄉。兒時的一些玩伴拉著她的手,眼淚婆娑:“金蘭,你頭髮都白了,老了……”

  這片熟悉的土地,村邊的林子還是那麼綠……只是,村頭少了總是盼歸的媽媽。

  “媽,我是清白的,你可以安息了!”孤墳前,已過花甲的江金蘭念完判決書後,將它點燃……(完)

責編:劉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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