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殺人惡魔熊振林伏法未給親屬留下遺言
本報訊(記者彭仲)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殺人惡魔熊振林昨日在隨州被執行死刑。
今年1月4日,熊振林在隨州市曾都區洛陽鎮先後將王某等8人殺害,後逃往武漢、海南等地。
1月11日熊振林在武漢被警方抓獲。
1月23日,隨州市檢察院以熊振林涉嫌故意殺人罪向隨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2月9日,隨州市中院開庭審理此案,並當庭作出一審判決,以被告人熊振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宣判後,熊振林提出上訴,以自己能為社會作貢獻為由,請求改判“死緩”。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于3月3日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核準湖北省高院的終審裁定,並於當日簽發死刑執行命令。4月13日,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死刑執行命令。
昨日臨刑前,當問及熊振林有無遺言時,他辯解自己本質不壞,不是殺人惡魔,殺人是因為自己“內心很苦”。
熊振林同時表示,自己做的事自己願意承擔責任,沒有太多遺憾。他並未給親屬留下遺言。
責編:彭偉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