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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機不滿3萬元賠償調解 偷開公交撞死路人

 

CCTV.com  2009年04月15日 16:1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揚子晚報   

13日事故現場。任國勇 攝

  記者昨日從南京市政府召開的新聞通報會上獲悉,13日晚因泄私憤故意撞死路人的公交司機王建強目前已被刑事拘留。13日21時左右,南京中北巴士公司114路公交司機王建強偷偷駕駛單位的公交車,在行至南京花木公司車站時,故意猛打方向盤,撞死了騎著助力車與其平行行駛的一名男子,另有一名年輕女子也被其撞傷。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局長司軍介紹,經現場初步調查,這不是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而是一起嚴重的刑事案件。目前,王建強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被刑事拘留。昨天記者從肇事者單位的上司及鄰居口中得知,此人性格孤僻、偏執。

  因行車糾紛曾碗砸同事臉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興衛村114路公交車底站找到了王建強所在的第五車隊支部書記王江華。“王建強平時不愛多説話,有些偏執,儘管年齡已經有50歲了,但對待一些事情,頭腦轉不過彎。”據王書記介紹,1999年,王建強在南京汽運公司下崗,之後通過勞務輸出的方式,成了中北公司汽車五隊的一名外聘駕駛員,在車隊服務了10年。去年7月,王建強被安排到車隊下屬的22路公交車分隊上班。同年7月10日,王建強與同一線路的同事楊某為行車秩序問題發生爭吵。車隊領導知道後,對兩人都進行了批評教育,而王建強當時很有意見,車隊領導為此單獨和他溝通過。沒想到,王和楊在吃飯時又為此事吵鬧,兩人還動了手。而王建強用飯碗向楊某臉部砸過去,造成楊某面部一道很長的血口子。到醫院後,楊的面部被縫了18針。

  對打人賠償的調解不滿

  “事情發生後,派出所民警介入調查調解,我們也多次做雙方工作。”王書記説:“糾紛發生後,公司讓王建強開車代班,他扶著方向盤就説頭暈,於是只好讓他休息。後來,王建強休了兩個月的病假,楊某也因傷休了兩個月假。到了9月份,楊某面部傷養好後正常上班。兩人病假結束後,民警和車隊領導一起找到兩人調解此事。”王書記説,警方根據楊某的傷情認定這是一起普通民事糾紛,後來因王建強不滿意派出所的協調,情緒一直比較大,調解未成功。糾紛發生後,王建強並沒受什麼傷,但情緒不好,他請了兩個月病假,兩個月後也沒有正常上班。王書記説,今年1月份,王建強申請上班,公司考慮到他情緒仍比較大,又考慮到他的生活來源問題,讓他作為代班司機,每月發給他1100元工資。據了解,王建強原單位為他交了保險等,而在中北每月能拿1000多元是凈落,而且他代班並不做實質性的工作。“他做事情簡直不考慮後果有多嚴重。”王書記説,楊某由於面部留下了疤痕,起先提出5萬元賠償,經調解,最後降到3萬元,在賠償上,王建強感到精神壓力比較大。

  偷開公交暴露車輛管理漏洞

  王書記介紹,4月10日,民警又找到車隊,要求王建強和楊某去調解,車隊也安排了安全員一起去,可王建強仍不滿意警方的調解,拒絕在調解書上簽字。4月13日,王建強先是到車隊堵門,後來又到中北巴士公司“找領導討説法”。王建強的情緒很激動,以至於工作人員不得不以“報警”的方式來控制事態發展。公司和民警對王建強進行了談話教育,並安排2名工作人員勸阻和説服。4月13日晚7時30分,王建強“很平靜”地離開了公司。

  王建強來到車廠,翻身坐進了駕駛室,“平靜”地將車開到了馬路上。“他沒有簽單。”南京中北巴士公司的經理王輝告訴記者,每輛進出車廠的車,都要“簽單”。所謂的簽單,就是司機在出發前和到達後,都要去調度室簽上出發時間、車牌號等內容,否則不能將車開出車廠。“但王建強將車開出車廠的時候,正是我們最忙的時間段。”王輝説,每天晚上7:00到8:00之間,車廠都一片忙碌,因為有800-1000輛車在裏面加油、換車、進出,這個狀態要一直持續到晚上10點以後。而且為了消防安全,便於及時挪動車輛,司機簽單、換車時,鑰匙都是留在車上的。而就是這個“便利”和廠內的繁忙,讓王建強趁機將車開上了馬路。是否存在瀆職?對此記者從警方獲悉,目前正在進行調查,如果相應的責任人涉及“瀆職罪”,則依法追究;如果是“工作疏忽”,相應的責任人也將受到行政處罰。

  派出所內王建強很後悔

  據了解,王建強承認自己故意撞人的事實,目前已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透露,王建強已經構成嚴重犯罪,量刑將會很重。記者得知,昨天一早,玄武公安分局局長司軍特意來到玄武門派出所與王建強面對面交流。司局長問他是否有家庭,是否有孩子?王建強説,有妻子,有25歲的兒子,兒子在一家不錯的企業。有這樣的家庭為何還做出這樣的事情?王建強眼睛紅紅的,一直哽咽,説自己非常後悔,但是來不及了。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王建強家,但家裏沒有人。鄰居説,他家本該是幸福的三口之家,夫妻關係很好,王建強的兒子也上班了。鄰居説,王建強平時不愛説話,性格古怪,但平時喜歡默不做聲地養花弄草。王建強住的是頂樓,記者在樓頂平臺上看到許多盆栽植物。一位鄰居説,王建強在樓頂上種植物,又不打掃,葉子還常堵住排水管。據了解,有次為了瑣事,王還衝砸了通往樓頂平臺的門。

  死者曾多次救跳湖人

  被公交拖行的男子叫孫國富,48歲,是句容人,生前在南京玄武湖工作。據悉,孫國富在南京創業多年,他有兩個孩子,大兒子有智障,而女兒才5歲。孫的母親今年已經70多歲,身體狀況不太好,孫國富是家中的“頂梁柱”。目前,家屬們還不敢把事情真相告訴孫母,怕她接受不了。據玄武湖管理處的相關人士介紹,孫國富是玄武湖火車站段一家遊船出租部的經營戶,屬於承包經營。據了解,孫國富兩個多月前才在南京買了房子安家。他平時對人熱心,每年火車站站前廣場都有多起跳湖輕生事件發生,孫國富曾多次划船救人。

  案件發生後,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和市城建集團高度重視,一方面做好傷亡者家屬的安撫工作,一方面積極配合警方做好相關的調查取證,同時認真查找問題,實施整改。

  -相關鏈結

  如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高可判死刑

  根據目前了解的此案基本情況,江蘇金長城律師事務所王健律師認為:王某因某種情緒,偷偷駕駛公交車,開到公共道路上故意撞無辜的行人,其行為有放任性,帶有泄憤情緒,性質惡劣。此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特別大,量刑也重,因為危害程度不特定,危害對象不特定,其危害後果也不可預知。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刑事案件中是“高規格”的,如果以此定罪,其處罰力度將是很大的,最高可判死刑。

  服務業應建“情緒宣泄室”

  “王建強是個典型的‘偏執型人格’。”南京心理危機干預中心主任張純認為,從王建強“小刺激大反應”、“一點小傷害就會産生報復心”,以及“從不願將自己的手機號和住址告訴他人”等特徵來看,王建強是“撞了南墻也不回頭”的人。而在中國香港、美國紐約等城市,在駕駛員從事公交駕駛之前,是要進行心理篩查的。在公交行業準入這一塊,應該增加心理篩查。

  “其實在公司裏設個‘情緒宣泄室’,在室內設些拳擊袋讓員工們去打,也是一種解決辦法。”張純覺得,很多公交司機每天四點就起床,中午也要“泡”在線路上,而且天天都跑同樣的線路,也容易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很容易産生煩躁的情緒,而産生了情緒又沒處宣泄。所以設置心理督導室和心理諮詢室,也是很必要的,因為員工們可以在裏面得到人文關懷。此外,管理者也應注意在部門同事之間營造寬鬆、和諧的氛圍,而不是一味地用“指標”來要求員工,這也有助於員工壓力的緩解。

  記者 徐媛園 任國勇

責編: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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