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日通過新聞媒體向全市發佈上月治安情況
■對涉案企業特殊人員慎用強制措施
■符合條件的弱勢群體可申請提供家庭住宿服務
■買房子,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及共同居住的父母均可落戶
■被判刑、勞動教養人員不再登出瀋陽戶口,登出的可恢復
4月13日,瀋陽市公安局推出106項新舉措,涉及到經濟、報警、戶政、交通、出入境、消防、安全防範、陽光辦案等諸多方面,件件與民生聯絡緊密。哪些新舉措與您有關?哪些方面還需要改善?請您一定看仔細了。
涉及方面:經濟
主要針對群體:企事業單位
1.公安民警主動走訪企業,上門服務。
2.重點工程項目實行特事特辦。對新建及在建投資過億的重點工程項目,涉及到公安行政審批與許可事項的,特事特辦。
3.為企業大型裝備物資運輸提供護送服務,可撥打交警支隊服務電話(23106999)申請護送服務。
4.降低企業赴港澳商務考察備案標準。辦理赴港澳商務考察通行證,企業備案註冊資金標準由原來200萬元降至100萬元;辦理三個月多次赴港澳商務簽注,企業年納稅標準由原來的5萬元降至3萬元;辦理一年多次赴香港商務簽注,年納稅由原來的20萬元降至10萬元。
5.縮短企業出國(境)緊急商務辦證時限,由原來11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
6.為外商提供外事聯絡員代辦居留許可服務。
7.對投資數額較大和外商人數較多的三資企業,提供上門宣傳涉外法律法規服務。
8.開通消防建築審批視頻會審系統。對在沈投資但公司總部、設計單位在外市或建設項目需與外市相關部門進行技術討論的建設單位,可利用消防審批遠程網絡系統進行方案探討,實現消防審批與建設設計單位的有效對接。
9.實行消防建築與建設部門審批聯合會簽。
10.建立消防審批“綠色”通道。對企業單位需要進行更名或更換法人代表的,辦理時限由原來的20個工作日縮短為7個工作日。
11.為企業整改火災隱患提供技術指導。
12.規範消防違法行為處罰標準。
13.定期召開警企聯席會議。
14.定期向企事業單位發佈預警信息。
15.對企事業單位保衛人員進行全員教育培訓。
16.對企業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安保工作實行先期介入。
17.建立三級警企挂鉤服務網絡,嚴打“廠棍”、“廠霸”等犯罪活動。
18.完善警企快速聯動機制,打擊盜竊電力、電信、廣電設施等違法犯罪行為。
19.督促企業安裝電子眼,重點單位視頻探頭數量突破7000個。
20.為合法經營的娛樂服務場所(小旅店、歌廳、舞廳和洗浴等)提供法律政策諮詢服務。
21.符合條件的弱勢群體可申請提供家庭住宿服務。對以自有房産提供家庭住宿服務的弱勢群體,在未對房屋格局私自拆改,不違反消防法規的前提下,可申請提供家庭住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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