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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殺死情婦等9人埋屍家中 要求精神病鑒定被駁

 

CCTV.com  2009年03月31日 06:0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成都晚報  

  8年時間,殘殺9人,全部埋屍家中……只因懷疑生意合夥人欺騙自己,西昌人張建華對包括情婦在內的合夥人痛下殺手,為掩蓋罪行,他又將屠刀伸向合夥人的身邊人。日前,冷血兇頑張建華被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死刑,法院已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張建華死刑。

  驚天大案

  5人失蹤 殺人案浮出水面

  從2006年10月20日到10月24日,西昌市民張顯能、張妻崔春瓊、張的子女張菊、張健,張菊的男友吳仲濤,一家5人先後失蹤。短短幾天時間,這麼多人消失得無影無蹤,警方推測5人可能已遇害。如果假設是真,誰幹的?通過對張顯能等人的社會關係情況進行調查,警方認為張顯能的生意夥伴、與張關係密切的張建華嫌疑最大。

  張建華,42歲,漢族,初中文化,無業。1980年4月,張建華因犯詐騙罪被西昌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1982年4月刑滿釋放。出獄一年後,張建華又因盜竊罪、詐騙罪再次獲刑5年。隨後,張越獄,不久落網。1985年,張建華因脫逃罪、盜竊罪被加刑7年。1998年1月24日刑滿釋放。

  警方對張依法傳喚。在公安局,面對警方訊問,張建華顯得冷靜,思維清晰。2006年11月18日,警方將其刑事拘留。

  疑心被騙 他殺害生意夥伴

  1998年,在西昌做生意的張建華結識唐霞。隨後,他又通過唐霞,認識徐世明。兩人商定一起做生意。合夥期間,張建華疑心徐世明和唐霞在聯手騙自己的錢,他暗下決心,要除掉徐、唐兩人。1998年12月8日晚,張建華將徐世明騙到自己在西昌市龍眼井房管局家屬區借住的一套房中休息。次日淩晨2時許,張建華見徐世明熟睡,用事先準備好的繩索將徐勒死。隨後,他將徐的屍體搬至事先在廚房內挖好的坑中,用泥土填埋。

  天亮後,張建華將唐霞騙到房裏,趁唐不備將其勒死。唐的屍體被埋在徐世明的屍體旁。

  再下毒手 連殺7人埋屍房中

  2006年初,張建華認識了西昌人張菊。交往中,他和張菊的家人張顯能、崔春瓊、張健、張菊的男友吳仲濤等人漸漸熟絡起來。隨後,張顯能與張建華合夥做生意。合作中,張建華懷疑自己的情婦陳余梅和張顯能有染,在生意上,兩人也可能背著自己另起爐灶。為了泄憤,張決定除掉陳余梅。

  當年9月24日,張建華打電話給陳余梅,將其騙至自己位於3樓的租住房內。次日淩晨,張建華趁陳余梅熟睡之機,用繩帶將陳余梅勒死。隨後,他將陳的屍體搬至該單元一樓自己買的另一套房內,深埋於事先挖好的坑中。陳余梅有一個表妹叫桑弘英,桑知道張建華和陳余梅的關係。2006年10月9日,張建華將桑騙至自己的租住房,趁桑熟睡之機將其勒死。隨後,張建華將桑的屍體和陳余梅埋在了一起。

  除掉了陳余梅,張建華決定殺掉張顯能。10月20日晚,他將張顯能騙至出租房。趁張顯能未注意時,張建華用事先準備的鋼筋猛擊張顯能的頭部,並用繩帶緊勒張顯能的頸部致其死亡。張建華再次將張顯能的屍體搬進坑內掩埋。

  10月21日晚,張建華將張顯能之子張健約到租住房,次日淩晨6時許,張建華趁張健熟睡,用繩帶將其勒死並深埋。

  10月24日晚,張建華邀請張顯能的妻子崔春瓊、張菊及其男友吳仲濤吃飯,隨後將3人騙到自己租住房休息。次日淩晨2時許,張建華趁3人熟睡之機,用繩子先後將崔春瓊、張菊及其吳仲濤勒死,3人的屍體被他一一搬下樓,與此前殺害的4人埋在一起。

  案偵過程

  通話記錄 確定犯罪嫌疑人

  2006年10月29日,西昌市大興鄉村民唐斌到市公安局報案稱:其舅舅張顯能一家4口以及張顯能女兒的男朋友吳仲濤共5人,自10月24日失蹤至今聯絡不上。專案組對100余名與失蹤人員有社會關係和有過交往接觸的人逐一進行摸排,從中查找與5名失蹤人員在失蹤前有過接觸的人員,最終認定:張建華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調查到,張建華與張顯能曾違法倒賣烤煙,並與其家庭成員交往頻繁;失蹤人員的4部手機失蹤前後均在張建華居住地區域範圍有通話記錄。

  11月17日,專案組在普格縣螺髻山鎮抓獲張建華。訊問中,張建華拒不交代。19日,專案組搜查了張建華位於西昌市涼鋼家屬區三樓的租住房,在房間地板膠下發現大量血跡並在墻壁隱蔽部位發現少量血斑,初步鑒定為人血。當晚,張建華初步交代了殺害兩名“小姐”和張顯能家5人並埋屍的作案事實。

  深挖余案 破獲8年前命案

  專案組對張顯能家人被害過程和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隱藏罪證等方式、心理特徵進行了全面分析,認為張建華應該不是初次殺人犯案,存有餘罪的可能性極大。於是乘勝追擊持續加大審訊深挖力度。12月6日,張建華又供認,1998年底他殺害了徐世明、唐霞並埋屍。

  法院斷案

  嫌犯精神正常 終審領死

  張建華落網後,涼山州中院一審以故意傷人罪判其死刑。張建華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訴。在法庭上,張建華的辯護律師以張建華殺人動機過於簡單為由,要求對其進行司法精神病鑒定。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張建華作案動機明確,作案對象特定,殺人後為掩蓋罪行而連續殺人,在具體實施犯罪過程中,有預謀、有計劃、有步驟等,省高院對律師提出的精神病鑒定要求未予准許。

  今年3月4日,冷血殺手張建華站到了省高院被告席上。省高院作出終審裁定:張建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目前,法院已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張建華死刑。

  1998年12月

  受害人 身份

  徐世明 合夥人

  唐 霞 合夥人

  受害地點

  龍眼井房管局宿舍

  埋屍地點

  廚房地下

  2006年10月

  受害人 身份

  陳余梅 情婦

  桑弘英 陳余梅表妹

  張顯能 合夥人

  張 健 張顯能之子

  崔春瓊 張顯能之妻

  張 菊 張顯能之女

  吳仲濤 張菊男朋友

  受害地點

  涼鋼宿舍2單元三樓租住房

  埋屍地點

  一樓地下

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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