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彥明首度承認行賄
3月25日上午,“證券界死刑第一人”楊彥明接受了他自2005年以來的第四次審判。此前,他因貪污6800余萬元被一審判處死刑,上訴後,該案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以貪污金額認定不清為由發回重審。
其後,楊彥明又經歷了重審一審並再度被判死刑,此次開庭為其重審二審的首次開庭,庭審在北京市高院第七法庭從上午9點持續到上午11點。法院並未當庭宣判。
楊彥明的六名親友旁聽了庭審,且表現平靜,但均拒絕發表意見。
楊彥明經歷多次審判,概因其中一項的貪污指控金額認定存在爭議,從偵查階段的1億元,到一審的6800萬元,到二審時變成6100萬元,重審一審和二審又變為6500萬元。
從2004年事發到昨天上午的庭審,5年來,圍繞“證券界死刑第一案”最核心的話題即為楊彥明所貪污鉅款流向何處,此前,偵查機關並沒有在楊彥明個人名下發現大額不明資産。
但在3月25日的庭審上,楊彥明首度承認部分資金“作為費用給了相關部門和個人”。
庭審現場:楊彥明態度微妙轉變
庭審上,楊彥明依舊保持著他一貫的神情:表情平靜、思路清晰、語速較慢,偶爾雙目微閉,偶爾又面帶微笑。
然而,平靜的表面下隱藏了一絲微妙的變化。
此次庭審,當法官和檢察官問到6500萬元錢款的去向時,楊彥明首度承認部分資金用於行賄,稱部分資金“作為費用給了相關部門和個人”。但接下來,具體給了哪些部門和個人,楊彥明又故伎重演不再往下説了。
楊彥明在庭審中認為從章蓉的手裏收到過可能有一千多萬元,但6000多萬元肯定是沒有的,雖然沒有證據表明自己從章蓉處具體拿了多少錢,但也沒有確切的證據表明他從章蓉處如數拿到了6000多萬元。
楊彥明承認自己從章蓉處拿到了一些錢,但始終拒不説明錢的去向,其當庭對自己的評價是:“我有誠實的一面,也有頑固的一面”,並稱不想給社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自己的出發點是善意的。
其辯護人之一、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錢列陽隨即發問:“你能不能檢舉揭發那些受賄的人?”
楊彥明表示不能。
但當錢列陽問道,“一旦有相關人員出現受賄或鉅額財産來源不明被國家司法機關介入調查後,你是否願意配合指認”?
楊彥明表示可以作為證人作證。
5年來,楊彥明始終“守口如瓶”。在問詢中,當被問到錢款去向時,楊彥明要麼聲稱“記不清”,要麼直接沉默以對。昨天的庭審首度承認行賄和在相關人員案發後他願意作為證人這兩點上,是與前幾次庭審最大的不同之處。
此案案發後,為了給國家挽回鉅額損失,檢察機關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始終沒有在楊彥明家中以及親屬的銀行賬戶上發現鉅額資産。但“楊彥明一直在喊冤”,一位參與偵查的檢察官説,“他一直堅持自己不是貪污”。
在庭審過程中,主審法官也問楊彥明有沒有坦白或揭發的行為,楊毫不猶豫地回答:“沒有”。
據楊彥明説,取款的次數很多,每次金額較少,“少的幾萬元,多的十幾萬”。而章蓉取出錢後,“把錢裝進信封,放到他辦公桌上”。
章蓉取款完全沒有賬目記錄,這也是幾次審判認定金額不一的原因,由於沒有記錄,準確的金額可能永遠是謎。章蓉説曾在2000年記過一本流水賬,但被楊彥明發現後要求其當面銷毀,但楊彥明當庭予以否認。
章蓉此次亦出席了庭審,其對自己的罪名沒有異議,但要求認定自己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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