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24日電(記者 公磊、李京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出臺一項新規,要求全市各級法院從訴權保護、公開透明、嚴格審限、司法救助等方面加強對公民、法人合法權益的保護,確保在"民告官"的訴訟中,"民""官"地位平等。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辛尚民介紹説,百姓所説的"民告官"其實就是行政訴訟,即法律規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害其合法權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為讓當事人打一個"公正、明白、快捷、受尊重"的行政官司,切實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北京高院經過調研論證,制定出臺了《關於加強在行政審判中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若干意見》,並下發全市各級法院執行。該《意見》共18條,主要包括訴權保護、司法救助、訴訟指導、巡迴便民辦案、案件協調處理、嚴格審限、裁判説理、便民宣判等內容。
《意見》明確要求進一步加強對行政相對人訴權的保障,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行政訴訟,法院要依法及時受理;各級法院要根據實際情況,確保審判過程的公開透明,使行政相對人及時、方便了解案件的審理進程等信息;同時,法院要切實提高審判效率,一審法院如果在法律規定的三個月內不能審結,二審行政案件如果在兩個月內不能審結,需要延長審限的,必須要説明情況,並報高級法院審批。
北京高院副院長王振清説,近年來行政案件呈大幅上升趨勢。從1990年至2008年12月,北京各級法院共受理一、二審行政案件35478件,審結35076件。其中,近5年就受理11492件。這些案件很多都是直接關係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權益,如涉及拆遷、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最低生活保障費等方面。該《意見》的出臺,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對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保護,確保在審判活動中實現程序公正、在案件處理結果上實現司法公正。
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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