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實際獲得賠償的不足20%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萬鄂湘表示: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改革列入最高法院第三個五年綱要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萬鄂湘今年“兩會”期間接受記者採訪
“兩會”結束近一個星期了,全國人大代表張立勇早已回到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履行他的院長職責。可一打開他辦公桌上的電腦,那份他在“兩會”期間向全國人大提出的,對刑事被害人救助要儘快立法的建議書依然居於最醒目位置。
張院長如此重視這份建議書並不難理解。去年,河南省各地、市、縣財政一共拿出了800萬元,使二三千刑事被害人得到救助,雖然這筆資金只救助了很少一部分刑事被害人。但今年這方面的資金還沒有著落,張院長心裏自然著急。
其實,陷入這種焦慮的不僅僅是張立勇院長,面臨這種困局的,全國也不僅僅是河南一個省。去年曾通過深入調研,對此最有發言權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下稱社法委)副主任萬鄂湘,日前在接受《法制日報週末》記者專訪時首次透露,為了能有效解決對刑事被害人的救助,破解這個多年來困繞全國司法系統的難題,最高院已經把它列入到《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中。
全國每年200萬起案件被害人無法獲得賠償
記者:你怎麼想到要對“刑事被害人救助”這個問題進行調研?
萬鄂湘:我們從以人為本,保護人權,特別是被害人的權益保護這三個方面考慮到,對刑事被害人的救助,不是由法院自己來搞一個什麼基金或制度,應該是建立國家層面的國家救助制度。因此,我們就確立了這樣一個調研課題。
記者:調研組由哪些人員組成,去了哪些省市?
萬鄂湘:由社法委與民革中央組成的聯合調研組,在聽取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負責人的相關情況介紹後,于2008年5月17日至27日先後赴安徽、廣東、雲南三省開展了調研。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民革中央主席周鐵農對此高度重視,親自參加了在廣東、雲南兩省的調研。
記者:你們是通過哪種方式或途徑進行調研,由此獲得一手數據的?
萬鄂湘:每到一地,調研組與公、檢、法、司等部門負責人、司法界的專家學者及基層法律工作者進行座談,聽取工作彙報、交流經驗做法、探討相關問題。
記者:據河南省張立勇院長稱,該省涉法涉訴案件裏,有37%的刑事被害人沒有得到應得的補償。你調研時了解到的真實情況有這樣嚴重麼?
萬鄂湘:張院長説的一點都不錯。自2001年起,全國每年刑事案件立案數高達400余萬起,目前刑事案件的破案率在40%-50%,也就是説,每年至少有200萬起案件不能進入刑事訴訟程序,這些群體龐大的被害人將無法從加害方獲得賠償。據統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實際獲得賠償的不足20%,有的地方甚至不足10%。像近年來發生的馬加爵案、邱興華案、張君案、黃勇案等,被害人家屬基本沒有得到賠償。
記者:是什麼原因使他們得不到賠償?
萬鄂湘:在偵破的刑事案件中,有的因證據不足而不能批捕起訴,被害人難以獲得賠償;有的是進入審判程序的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往往因被告人無賠償能力,法院判決成為“空判”,被害人還是得不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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