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監獄五名服刑人員將獲假釋回家過節
久未露面的太陽露出了笑臉,飽受“倒春寒”之苦的成都市民終於感覺到了春日的溫暖,成都女子監獄王小英等5名服刑人員的心情也如同晴朗的天氣一樣,激動而溫暖。昨(5)日,成都市中級法院在成都女子監獄舉行了假釋聽證會,王小英等5名服刑人員在婦女節前獲得假釋。
聽證會上服刑人員流淚
昨日上午10點,假釋聽證會準時在成都女子監獄開始。與往日不同的是,此次聽證會成都中級法院和成都女子監獄還邀請了4名人大代表及4名服刑人員家屬代表旁聽。在宣佈聽證會紀律後,聽證會有條不紊地進行著。
因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産等罪而被判有期徒刑9年的王小英是提請假釋的服刑人員之一。據了解,王小英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並擔任改造小組組長。2005年3月,王小英被查出患有腦溢血,但她仍然不放棄自己,堅持接受改造,符合假釋條件。
王小英在陳述時流下了悔過的眼淚:“我很後悔以前做的錯事,後來我得了腦溢血,受到監獄幹警無微不至的照顧,我更加感覺自己對不起社會。”
假釋以後要盡女兒責任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聽證,在核清全部事實後,法官宣佈暫時休庭。在休庭時,記者採訪了王小英及其家屬。記者了解到,王小英家中還有70多歲的老母親,而她的母親並不知道女兒犯罪的事實,因為怕她受不了這個打擊。
“如果獲得假釋,出獄後你最想做什麼事情呢?”
“當然是和親人團聚了。”王小英説,“這麼多年來,我都沒有盡到作為一個女兒、妻子、母親應該盡到的責任,我要多陪陪他們,給他們溫暖,補償他們。”
現場裁定5人均獲假釋
“通過休庭前的聽證和休庭後的評議,成都中院認為王小英等5人在服刑期間認真接受改造,能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遵守監獄紀律,並符合假釋的法定條件,假釋後不致威脅社會。根據相關法律,我院裁定,對王小英等5人予以假釋!”在經過合議後,成都中院的法官當場作出口頭裁定。
成都中院法官還表示,儘快爭取在今(6)日下午前將書面裁定書送至成都女子監獄。屆時,王小英等5名服刑人員就可以與家人團聚,過一個有意義的婦女節。
(服刑人員均為化名)
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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