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嚴控樓堂館所建設。而在江蘇省灌南縣,投資上億元的“惠民工程”——市民文化中心,建成後卻“變臉”成為縣政府的辦公大樓。“惠民工程”淪為違規修建豪華辦公樓的幌子。(2月18日《經濟參考報》)
2007年4月,中央紀委下發的《關於開展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不僅規定了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的標準,還明確了資金來源、管理方式以及相關的管理制度和監管機制等。
然而,作為經濟薄弱縣的灌南,在財政並不寬裕的情況下,打著“惠民工程”的幌子,偷梁換柱,違規建設政府豪華辦公樓,這不僅是一種嚴重的奢侈行為,更是一種濫用權力的腐敗行為。
灌雲縣違規建設的豪華辦公樓,不僅繞過相關程序順利實施,而且在清理豪華樓堂館所時毫發未損,更沒人為此承擔責任,顯然與監督工作的缺位有關。上級監督的缺位,不能不説是一種失職。
值得注意的是,灌雲縣前幾年糜費鉅資打造“世界一流亮化工程”,縣城耀眼到夜晚可以看清行人臉上的雀斑。媒體曝光後,輿論激憤,但有關責任人卻照樣當官,毫發無損。如此這般,他們的膽子能不大起來嗎?
要遏制住一些地方的豪華辦公樓情結,遏制住背後的權力張狂與利益衝動,必須嚴懲有關責任人。否則,不知道還會出現多少讓公共利益受損、讓百姓寒心、讓政府形象受損的劣行。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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