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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發帖替死刑犯喊冤 雲南高院撤銷死刑判決

 

CCTV.com  2009年02月11日 09:1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紅網  

  紅網湘潭2月10日訊(瀟湘晨報記者 李志宏)昨日是元宵,湘潭71歲的楊名蓮老太太家裏,8個子女回來了7個。她的大兒子莫衛奇無法回家。此時,莫衛奇正被關押在雲南德宏州看守所。

  去年4月23日,莫衛奇在昆明出事,警方在他幫人帶送的貨物中,查出海洛因1027克。當年9月17日,他被一審判處死刑。但是,他堅稱自己並不知道行李包中夾藏毒品,並向雲南省高院提起上訴。10月10日,本報刊發《法學專家發帖替死刑犯喊冤》,對莫衛奇案來龍去脈進行了全面報道。

  這個新年,楊名蓮老太太等到了好消息,大兒子的案子有重大轉折。前日,記者了解到,經雲南省高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莫衛奇一審死刑判決已被撤銷,案件發回德宏州中院重審。

  涉毒被判死刑

  莫衛奇夫婦沒有工作,靠政府低保金和開個小麻將館及打點零工勉強度日。

  有一天,在莫家附近租房的一個叫熊正江的人找上門來,説要請莫衛奇去雲南運送玉石樣品,如果十天之內能趕回,工資1000元,如果超過十天,則按每天100元計算。莫衛奇大喜,覺得“機遇難得”,一口就應了下來。

  去年4月16日晚上,莫衛奇和另外一位姓謝的“挑夫”隨熊正江到達雲南瑞麗。一位叫“華哥”的人接待了他們。熊正江要莫衛奇和姓謝的等“華哥”發貨,聽他的安排。

  4月23日上午,“華哥”在賓館將一個裝著玉石樣品的黑色行李包交給莫衛奇,並當場把玉石從包中拿出來讓莫作了驗收。莫衛奇按“華哥”訂購的機票準備乘飛機從芒市前往昆明。但是,他在過機場安檢時,行李包的夾層內被查出藏有海洛因1027克。

  9月17日,雲南德宏州中院一審判處莫衛奇死刑。但莫衛奇堅稱,其並不知道行李包中夾藏毒品,于9月25日向雲南省高院提起上訴。

  妻子賣房營救

  莫衛奇出事後,他們全家人的生活發生了改變。這段時間,全家人生活重心全部轉移到“營救”兩字上。莫衛奇的弟弟、妹妹們也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為找律師、托關係、收集證據四處奔波。

  莫衛奇的妻子武小育,堅信丈夫不會運毒,她將自家房屋賣了8萬元,用於收集證據、請律師救丈夫。

  房子沒有了,她便搬去和婆婆一起住。婆婆也是終日以淚洗面。武小育的壓力很大,一邊要救人,一邊要安慰、照顧體弱多病的婆婆。

  莫衛奇的弟弟莫衛良,由於空閒時間較多,全力投入到營救中來。他多次到雲南與法院聯絡、提交新證據,奔波在法學專家與律師之間尋求援助。

  功夫不負有心人。他們終於發現了“委託”莫衛奇運送玉石的熊正江的情況。當年9月26日,在湘潭警方的清掃行動中,熊正江落入法網,他交待,莫衛奇並不知道行李包裏夾藏毒品。湘潭警方立刻與德宏警方聯絡,將熊正江押回雲南。

  雲南省高院經二審,撤銷了德宏州中院作出的一審死刑判決,發回重審。

  莫衛奇現在仍關押在德宏州看守所內。這讓他的一家人感到失望。

  昨日雖是元宵,但武小育並沒有像往年一樣,與莫衛奇一起在婆婆家過節,她獨自一人回到了鄉下娘家。

  有望取保候審

  全國人大代表謝子龍,一直關注莫衛奇案件。之前,他向雲南省委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發函,對雲南省德宏州中級人民法院(2008)德中刑395號《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莫衛奇運輸毒品罪判決死刑一案提出批評和建議。

  雲南方面回函説:“聯席會議辦公室將繼續督促有關部門,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審判程序和證據標準對該案進行審查和處理,做到不枉不縱。待案件審理結束後再告知。”

  莫衛奇辯護律師郭梁説,這個函件給他增添了信心。現在,雲南省高院將案件發回重審,證明德宏州中院對該案的判決確實存在問題,他有信心為莫衛奇進行無罪辯護。

  近日,郭梁將趕赴雲南,與德宏州法院再次溝通交流,向法院提交辯護詞及證據材料等。郭梁還表示,在可能的情況下,他將為莫衛奇辦理取保候審。

  法學專家、湘潭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朱培立也得到了雲南省政法委的回復,對方表示,感謝朱培立對他們工作的批評指正。朱培立表示,從雲南方面的兩份回函看,營救莫衛奇的行動已取得效果。

  “報網互動”搶救莫衛奇

  2008年10月3日,法學專家朱培立在紅網百姓呼聲發帖《建議搶救蒙冤受屈的死刑犯》,首次披露莫衛奇冤案。

  10月10日,瀟湘晨報刊發《法學專家發帖替死刑犯喊冤》,對莫衛奇案來龍去脈進行了全面報道,並引述法學專家觀點,認為這一案件可能存在冤情。隨後,本報記者跟隨辯護律師,前往雲南進一步了解情況。

  10月17日,《中國青年報》也對這一案件進行了報道。

  10月23日,雲南德宏州委就“法學專家發出‘建議搶救蒙冤受屈的死刑犯’一帖”對紅網發函進行了回復。回復函表示,案件已進入二審程序,德宏州中院已將全部卷宗移送雲南省高院審查。

  2009年2月,記者獲悉,雲南高院撤銷案件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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