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隨州熊振林特大故意殺人案9日在隨州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公開審理,合議庭11時45分當庭宣判熊振林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熊振林被帶進法庭。
庭審現場。
熊振林在法庭上。
新華網武漢2月9日電(記者廖君 郝同前)9日,湖北隨州熊振林特大故意殺人案在隨州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公開審理。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審理,法庭當庭宣判熊振林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當庭沒有提出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從1999年開始,被告人熊振林在湖北隨州市曾都區洛陽鎮從事廢品購銷經營。因婚姻情感問題,熊振林對生活失去信心,並産生殺人報復社會的念頭。2008年12月下旬至2009年1月,被告人熊振林準備了斧頭、魚叉、銅鎖等作案工具。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