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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華等三鹿原高管22日再受審 或當庭宣判(圖)

 

CCTV.com  2009年01月20日 07:0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資料圖:2008年12月31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單位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田文華、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生産、銷售偽劣産品案。 中新社發 丁立新 攝

  昨日,記者從被告律師處獲悉,三鹿集團和原董事長田文華等4名高管被訴案將在22日(週四)下午在石家莊市中院開庭,法院可能當庭宣判。

  律師稱收到開庭通知

  昨日,三鹿集團代理律師、河北冀華律師事務所魏彥彤律師介紹,當天下午,法院正式通知律師,22日下午2點開庭審理該案。魏彥彤説,當天宣判的可能性很大。

  田文華個人委託的代理律師劉新維也證實,法院已發出通知,雖未明確表示當庭宣判,但劉新維認為,當天宣判可能性極大。

  上述兩位律師表示,如果當天宣判,庭審可能只有宣佈開庭,並全體起立聽取判決書的流程,不會安排其他程序。

  田文華是否上訴“難説”

  對於三鹿集團是否會上訴,魏彥彤表示,需三鹿集團研究決定。劉新維表示,田文華個人是否上訴,“都很難説”。

  此前,魏彥彤介紹,如果作出有罪判決的話,則三鹿集團將被判處罰金。對於罰金的數額,他説“目前還不好估計”。

  對於田文華個人,魏彥彤此前曾表示,以他個人判斷,田不會被判死刑。劉新維表示,按照檢方指控的罪名,“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沒有死刑刑罰,因此,田獲得的最高刑罰可能為無期徒刑。

  法定宣判時間臨近

  依照法律規定,刑事案件應在法院受理後一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而在2008年的最後一天,三鹿集團和田文華等4高管站上被告席,庭審距今將近一月。這意味著,該案除非遇有特殊情況,一般不會延時宣判。

  被告律師介紹,如真遇特殊情況,須經上級法院批准,才能延長一個月宣判。(記者胡紅偉)

責編: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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