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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豪”最反感鄰居喧鬧 看魯迅的左鄰右舍

 

CCTV.com  2009年04月27日 08:5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政協報  

  鄰居是每個人生存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自古以來就講究“居必擇地,行必依賢”。《左傳昭公三年》中有一名言:“非宅是卜,惟鄰是卜。”“卜”在此處,是選擇之意,説的是不必選擇好的住處,而要選擇好的鄰居。所以又有“千金買鄰,八百置舍”的古訓,強調擇鄰重於買宅。但在實際生活當中,人往往沒有擇鄰的主動權,有時會遇上善鄰,有時又會遇上惡鄰,從而引發出各不相同的人生故事。魯迅的經歷就是如此。

  作為一位“俯首甘為孺子牛”的作家,魯迅有潛心工作——特別是夜間寫作的習慣,他最為反感的是來自鄰居的喧鬧。不巧的是,他碰上的這類鄰居偏偏不少。比如1906年魯迅留日期間,曾一度住在東京本鄉區湯島二丁目的伏見館。這是一家日本人開設的公寓,同寓有不少中國房客,素質不高,常白癡似地大聲談笑,迫使魯迅移居別處。魯迅1912年5月初來北京時,居住在北京宣武門外南半截衚同紹興會館內的藤花館。這裡的居住環境十分惡劣:床板縫裏臭蟲成群,鄰居經常半夜喧嘩,有時甚至聚眾賭博。魯迅當年9月18日日記寫道:“夜鄰室有閩客大嘩。”20日日記寫道:“鄰室又來閩客,至夜半猶大嗥如野犬,出而叱之,少戢。”1914年1月31日日記又寫道:“夜鄰室王某處忽來一人,高談大呼,至雞鳴不止,為之輾轉不得眠,眠亦屢醒……人類差等之異,蓋亦甚矣。”他對喧鬧擾鄰的切齒痛恨之情真是溢於言表,力透紙背。

  1926年9月,魯迅隻身去廈門大學任教,先暫住在國學院三樓,同樓還住了一些未帶家眷的教員。他們不但淺薄,言語無味,而且“夜間還唱留聲機,什麼梅蘭芳之類”(1926年9月20日致許廣平),更引起魯迅對他們的反感。1927年1月,魯迅任教于廣州中山大學,先被校方“優待”住在“大鐘樓”——該校最中央而最高的處所,據説非主任級別的人不能入住。但夜間與幾十隻大而聰明的老鼠為鄰,清晨又被工友所唱的聽不懂的歌聲吵醒,魯迅覺得這種“優待室”其實並非宜居處所,因為它根本不能讓人安睡。同年3月29日移居廣州白雲路白雲樓26號二樓,這裡雖然遠望青山,前臨小港,較為清幽,但魯迅另有一個突出感受,就是鄰里之間精神不能相通。《而已集小雜感》中有一段凝練而深刻的描寫:“樓下一個男人病得要死,那隔壁的一家唱著留聲機:對面是弄孩子。樓上有兩人狂笑;還有打牌聲。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著她死去的母親。人類的悲觀並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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