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兩岸金融業交流進一步加深,台灣行政機構負責人吳敦義近日核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經經濟部門公告後,將可受理大陸銀行及保險、證券業赴臺設辦事處等業務。
兩岸金融監理合作諒解備忘錄(MOU)今年年初生效以來,兩岸金融合作走入實質性階段。在備忘錄基礎上,臺金融主管部門擬訂了兩岸銀行、保險、證券往來的3項許可辦法,以進一步細化兩岸金融機構相互投資和參股等規定。在3項許可辦法的指導下,台灣金管會4月起開始受理台灣銀行登陸申請,不過因為經濟部門沒有修改“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大陸銀行申請赴臺設辦事處,以及大陸保險、證券業赴臺設辦事處、參股等都無法受理。為了彌補這一缺憾,行政機構負責人吳敦義近日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進行核定,核定大陸銀行、保險、證券業為可赴臺投資行業,經濟部門收到公文後,將對外公告實施。
經濟部門官員表示,依照目前規定,大陸銀行在台灣設辦事處兩年後才能設分行,但大陸方面積極爭取要讓陸資銀行比照一般外資銀行,可以直接在臺設立分行,目前這個項目已納入兩岸經濟合作框價協議談判,因此,陸資銀行能否直接設分行將由協商決定。
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