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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將在全省法院推廣“人民陪審團”制度(圖)

 

CCTV.com  2010年04月30日 08:3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日報  

4月28日,鄭州市管城區法院工作人員在搖號選陪審員。田仲煜 攝

  繼法院判決書上網、庭審視頻直播之後,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推進司法民主方面再出新舉措,2010年在全省法院推廣“人民陪審團”制度。

  與前兩項改革境遇不同的是,“人民陪審團”甫一齣爐,就遭遇了截然相反的評價:贊同者認為,以“集體智慧”裁決事實問題,使審判工作從封閉、神秘走向了開放、透明;反對者則認為,“人民陪審團”既不決定定罪,也不決定量刑,缺乏實質功能。

  爭議仍在持續,改革正在進行。目標只有一個:取得讓人民滿意的成效。

  4月28日,聾啞女胡某涉嫌盜竊罪被起訴至鄭州市管城區法院。庭審前,法院採用搖號機現場搖號抽選出當天參加庭審的9名“人民陪審團”成員。

  去年2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在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死刑二審案件過程中,嘗試邀請群眾代表組成“人民陪審團”,參與審判,對案件裁判發表意見,供合議庭參考,此舉引來各方熱議。

  2009年6月,鄭州、開封、新鄉、三門峽、商丘、駐馬店等六個地市法院開展“人民陪審團”試點。

  2010年,河南省全省法院全面推廣“人民陪審團”。

  【直擊】

  “人民陪審團”如何參與庭審?

  3月25日上午,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王某涉嫌故意傷害案。與以往不同的是,庭審現場專列了陪審團席位,席上是11位身著便裝的人。他們當中,有村支書、水錶廠廠長,還有汽車站職工、醫院保衛科長……

  “‘人民陪審團’組成人員是法院採取隨機抽樣的方式確定的。庭審中,對案件如有疑問需對被告人或證人發問時,陪審團成員可以寫出問題,舉手示意,合議庭認為有必要的,由審判長代為發問。”開封中院刑庭法官、本案審判長趙偉説,“庭審結束後,陪審團成員對被告人王某是否構成犯罪,若構成犯罪,應如何量刑發表意見,他們的意見將作為合議庭的參考。”

  庭審結束,審判長宣佈暫時休庭,“人民陪審團”成員“評議”後將“結果”告知合議庭,合議庭再進行評議。15分鐘後,開封市水稻鄉孫莊村支書丁建設作為團長,宣佈了陪審團裁決結果:王某犯故意傷害罪罪名成立,其認罪態度好,事出有因,並且是初犯,可從輕處罰;但其在案發後潛逃,逃避法律制裁,又是從重處罰的考慮因素,綜合以上量刑情節,陪審團建議刑期應為11年至13年有期徒刑。丁建設發言完畢,審判長趙偉當庭作出判決,王建強犯故意傷害罪罪名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自去年6月試點以來,河南有“人民陪審團”參與審理的刑事案件107件。截至目前,全省已有新鄉、商丘兩個中級法院,鄭州市金水區等46個基層法院組建了“人民陪審團成員庫”,在庫“人民陪審團”成員達240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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