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海峽兩岸):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立法機構日前二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由於草案規定爆料必須經過當事人同意,引發限制新聞報道自由的質疑。
據報道,台灣立法機構二讀通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案,最特殊的是“狗仔條款”,如果修正案若完成三讀,往後媒體報導名人隱私時,必須先告知當事人。由於許多政治人物向來都是"狗仔"隊鎖定的焦點,審查時藍綠民意代表罕見地均無異議,讓法案完成二讀。
不過,二讀通過的條文卻被台灣媒體、傳播學者、“傳播通訊委員會”痛批這是限制新聞自由,社會輿論幾乎一面倒。
4月22日傍晚,馬英九辦公室發出新聞稿,表示會捍衛新聞自由。原本態度強硬堅持在23日三讀通過該法案的國民黨團,22日下午又召開記者會宣佈,將“個人資料保護法”三讀時間往後延,通過黨政協調平臺與行政單位充分溝通後,以制定出各界可以接受的法令。(編輯 呂媛媛)
責編: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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