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飆升的房價已經成為“眾矢之的”。
就在14日國家統計局公佈3月份70個大中城市房價同比上漲11.7%的當天,國務院常務會議在分析一季度經濟形勢時,強調要堅決遏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加強住房保障工作,增加住房建設用地有效供應;實行更加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抑制投機性購房;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的稅收政策。
雖然寥寥百餘字,但專家認為,其中透露的信息含量很豐富,目標指向也很明確,再次表達了中央遏制高房價的決心,為下一步調控投機投資性購房等行為展開“精確制導”。
“不管是差別化信貸,還是住房消費稅,目標實際上都直指投機性需求。所謂更加嚴格的差別化信貸,即今後政府有可能提高房貸首付,提高利率,甚至是多套房貸不給予貸款;而徵收個人住房消費稅,則是希望在保有環節增加購房者的持有成本,讓投機者少買或者不買房子。”中國房地産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雲昌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説。
顧雲昌指出,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光“堵”是不夠,還要“疏”與“堵”相結合。對於中低收入群體而言,應該通過加大保障房供應來滿足他們的住房需求;對於高收入群體而言,應該給他們的投資尋找出路,而不是全部流入樓市,比如推出更多的金融産品,或者開放更多的領域以吸引民間投資等。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提出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的稅收政策顯得意義重大,與目前已實施的政策相比,這一政策如果實施無疑將是系列調控政策中最嚴厲的。這將增加投機和投資購房者的持有成本,對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有望産生“精確制導”的效果。
“國務院對於住房消費稅的表態説明,稅收手段正在成為調控房價的一個重要經濟手段。通過在房地産保有環節開徵房地産稅,將提高房産的持有成本和風險,抑制購房投機。”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説。
按照賈康的思路,房地産稅實施的初期,對一般的消費性住房不考慮實徵(管理上很容易認定的獨立別墅、豪華公寓則可先行實徵),對一定面積以下的“居民第一套自用住房”則可以考慮實行永不實徵。
“住房消費稅早就應該徵收了,這是一項遲來的政策。”著名經濟學家、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説,中國的房地産市場之所以存在泡沫與中國房地産稅收制度的扭曲是有關係。
華生表示,扭曲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買賣環節,現行的稅收政策是鼓勵投資、投機的,交易成本太低。在美國,如果個人一年內買進又賣出一套房子,將被徵收35%的個人所得稅。
另一個是保有環節,現行的稅收政策鼓勵買大房子和持有多套房子,因為國內沒有物業稅,所以個人持有住房是不需要什麼成本,持有多套住房和一套住房的成本幾乎是一樣的。
“其實,國內並非沒有住房消費稅,只不過被免徵了。實際上,國內既有房産稅,也有土地增值稅,把這兩個稅種一起徵收的話就相當於物業稅了,不需要開闢新的稅種。”華生説。
對於如何抑制房價過快上漲,華生認為,房産稅和土地增值稅都應該對個人徵收,按照法律,房産稅每年以1.2%的稅率徵收,而土地增值稅則最高按40%的稅率徵收。同時,政府應該在買賣環節全部徵收個人所得稅,並執行20%的最高稅率,對一年之內買進賣出的非自住型住房則要徵重稅。(記者 陳偉 李佳鵬)
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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