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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涉黑頭目王小軍被判無期 原打黑支隊長獲刑

 

CCTV.com  2010年04月12日 13:4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專題:重慶掀起打黑除惡風暴

  中新網重慶4月12日電(郭虹 銀雪)12日,王小軍等24人涉黑案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認定王小軍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組織賣淫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等6項罪名成立,王小軍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産。而對其團夥縱容的重慶打黑支隊長李寒彬亦獲刑16年。

  在長達近一年的重慶打黑風暴中,重慶王小軍等24人涉黑案今年2月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王小軍被控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組織賣淫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行賄罪,非法拘禁罪,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罪、逃稅罪8項罪名。專門負責打黑的原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一支隊支隊長李寒彬被控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同案受審。

  據了解,2004年5月至2009年7月,王小軍又先後糾集宋雁月、顏建等人,通過其經營的豪誠國際商務會所大肆組織數百名賣淫女進行賣淫活動,獲取非法收入人民幣5900萬餘元。同時王小軍糾集糾集多名刑滿釋放人員為王小軍及其組織的組織賣淫、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暴力支持,逐漸形成了以王小軍為組織、領導者,顏建、程強等人為骨幹,翁光蘭、屈維等人為一般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與此同時,王小軍在重慶“賭球界”頗有名氣,在其開的球莊幾乎什麼球都賭,檢方稱僅此一項就為王小軍帶來千萬收入。

  在本案庭審期間,王小軍承認2005年至2009年間先後行賄時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彭長健89萬餘元,以求得彭長健對其開設的“豪誠”夜總會的關照;同時,在重慶原司法局局長文強案的庭審中,王小軍曾出庭供述稱,為了生意好做,他必須討好文強,而文強也經常和原重慶警界高層的陳濤、黃代強來豪誠夜總會喝酒唱歌。而與王小軍同堂受審的李寒彬在2004年至2009年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一支隊支隊長,具體負責該市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工作時,明知王小軍等人為涉嫌黑惡組織犯罪人員,仍然多次收受其現金26萬餘元及煙酒等財物。

  12日,重慶市五中院對此案開庭宣判,認為王小軍被控的非法拘禁罪、逃稅罪不成立,認定其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組織賣淫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行賄罪、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罪6項罪名成立,遂作出以上判決。該組織中的其餘成員分別獲刑1年半至18年有期徒刑不等。

  此外,原打黑支隊長李寒彬被認定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16年、沒收個人財産30萬元人民幣、追繳犯罪所得贓款25.67萬元人民幣。同時,法院認為,檢方沒有明確指出李寒彬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事實,對李寒彬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控告不予採納。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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